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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对李庄漏罪案撤诉 vs 药家鑫一审宣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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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1: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方对李庄漏罪案撤诉 vs 药家鑫一审宣判死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2011年4月22日上午,李庄漏罪案进入庭第三天,案件发生戏剧性转折。公诉方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

  公诉方撤诉时,李庄漏罪案已审至第三天。

  此前,李庄的家属和辩护方对李庄漏罪案进行了多种可能性的猜测,本来可以于4月20日结束的庭审,重庆法院方面突然宣布21日休庭一日,22日继续审理。

  在李庄漏罪案的庭审过程中,李庄的两位辩护律师斯伟江和杨学林始终为李庄作无罪辩护,并收集了证明李庄无罪的最新证据。

  公诉方的撤诉,并不意味着李庄漏罪案就此了结,如果重庆检察院将此案退回侦查,公安机关重新收集证据后,李庄漏罪案就有可能被重新提起公诉。

[ 本贴由 拖拉机 于 11-4-22 11:35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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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11: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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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二婶,三婶,那个时候估计大家就不关注了。
[url=http://t.qq.com/wangworm/mine][img]http://v.t.qq.com/sign/wangworm/99e6b48dfa67696ddd9f6d3efc059209e42fef59/1.jpg[/img][/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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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11: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有点晕......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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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2: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2个结果都是预料之中的,也是正常的。

我认为大家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过于没有信心了
但并不能怪大家都是愚民,只能怪这个国度的透明度太低了!

关于李庄案,其实可以从李庄来自哪个律所这个奇怪的角度来看待
也许,这个律所的主任的父亲和某人的父亲是世仇,父辈的恩怨延续到下一代了
李庄不过是个牺牲品

(海X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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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4.5万赔偿????,莫非是给二婶留下伏笔??
[url=http://t.qq.com/wangworm/mine][img]http://v.t.qq.com/sign/wangworm/99e6b48dfa67696ddd9f6d3efc059209e42fef59/1.jpg[/img][/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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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逼受害家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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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5: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一手
[fly]那一天,闭目在经阁香雾中,蓦然听见你诵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 摇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转山转水,不为修来世,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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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5: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远离“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即药家鑫的师兄弟姐妹们_天涯杂谈_天涯社区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130332.shtml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8869122/
关于药家鑫事件,关于李颖脑残回复,以及西安音乐学院...


4月15日再来看这个帖子发现后面一页讨论的关于药家鑫的判决问题,很佩服一些同学对于法律的理解,对这个案件的判断。看完楼中一个同学说,因为舆论压力太大,判决如果按照民意来的话,会造成大众认为舆论可以影响判决的现象,所以对于药家鑫估计不会判过于严重的刑罚。(可能我的表述有偏差,我表达不太好,可以去翻看他的原话)
看完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只是觉得很心寒,很难受。
第4页我更新了在别人帖子里面提到的日本的一个故意杀人案件,犯案人未成年,结果死刑。最后一句话我很赞同,很推崇,在这里更新一下。
在被判死刑后,犯罪人才会真正做出省思自己所作所为,并真心忏悔。网友认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和意义。没有亲人、好友被凌虐杀害,你不会懂的那种痛!社会要和平本该存在尊重他人的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没资格谈人权。法律保护人,但不应该保护加害人。
最后我还是很愚蠢的希望,这个案子,能有一个让我们不至于太失望的结局。

药家鑫案一审法官答问:该案不属于激情杀人::27:
http://news.qq.com/a/20110422/000606.htm

[ 本贴由 飞龙在天 于 11-4-22 15:24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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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6: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没,要加薪(药家鑫)就是这个下场!
一个人走,一个人想,独自抱着吉他歌唱,努力的去抬起头望着天空。----juk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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