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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0: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于 11-11-23 18:19 写道:
政治无异于跷跷板,在上上下下中维系一种平衡

平衡很重要

河蟹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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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2: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野兽关在笼子里

慕容雪村



今天晚上在奥斯陆的文学屋做了一场演讲,以下是演讲稿:

   

     有位海外华人说过一句话:在海外想起中国,不知该大笑几声,还是该大哭一场。事实上,中国就是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国家,这里有悠久的文明、广袤的土地,有最美丽的心灵,也有最肮脏的生涯。生活在中国,就像坐在一个巨大的戏院里,随时可以看到荒唐的故事、离奇的情节,超过所有的文学作品。正如你们所知,在过去的三十年里,这个国家盖起了无数高楼,修建了无数机场,铺平了无数道路,它的GDP位居全球第二,它制造的商品销往全世界每一个角落。在纽约、在伦敦、在东京,到处可见身穿昂贵西装的中国游客,他们大声谈笑,出手不凡,他们占领了大多数赌场,疯狂抢购LV皮包。人们惊诧于这样的场面,说中国强大了,中国人有钱了。可我要说,在这表面的强大和富足之下,中国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细节,而正是这些细节,才让中国变成了一个哭笑不得的国家。

    这个国家有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用避孕药喂大的鱼鳖虾蟹、用工业酒精勾兑的假酒、用大粪熏制的臭豆腐,还有著名的地沟油,这是一种从下水道中提炼出的食用油,它出现在每个家庭的餐桌上。

    这个国家的法制是这样建设的:先制定无数法律,然后制定无数精密的程序,然后制定无数实施细则,然后制定无数司法解释,最后……由领导决定案子输赢。

     在这个国家,有许多事不能起诉,即使起诉了,法院也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会毫无疑问地败诉。有一些人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有一些人未经审判就失去了自由。还有一些人冤屈难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寻求公平,这些人被称作“上访人员”,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特色词语,意思包括讨厌鬼、精神病人和恐怖分子。为了对付他们,政府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有时把他们赶回老家,有时把他们关进监牢,最聪明的是把他们关进疯人院。最近有一位上访者引起了广泛关注,他是一位盲人律师,名叫陈光诚,他曾经为了别人的利益呼喊奔走,而此刻,他正被严密地看管在自己的家中,任何人都不能接近,许多人冒着危险前去探望他,可无一例外,全都被政府雇用的打手打了出来。

    这个国家有各种各样的离奇死法,在看守所内,如果有人无故死去,官方会给出各种富有想象力的解释,说他们因捉迷藏而死,因做梦而死,因发狂而死,还有人仅仅因为喝了一口水就会死,但是毫无例外,这些死去的人都带着满身的伤痕。

    在这个国家,每个城市都有一支或多支拆迁队,他们的标准装备是铲车和棍棒,铲车用来拆除别人的房子,棍棒用来殴打和驱赶那些不听话的人。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有人痛哭,有人下跪,有人把汽油泼在身上点火自焚,但无论他们做什么,都不会影响到拆迁队的工程进度。许多人因此而死,却从来没有人为他们的死亡负责。

      在这个国家,选举是一场奇怪的游戏,最终结果由上级决定,上级需要哪个人当选,哪个人就一定会当选,很少出现误差。在很多时候,人们需要从两个人中选出两个人来,还有些时候,这种选举甚至会违背数学原理,要求选民们从两个人中选出三个人来。每过五年,会有一次全国范围的选举,选上的人被称为人民代表,而事实上,他们几乎不能代表人民,只能算政府雇员,也只会帮政府说话。他们的典型人物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女士,她当了五十几年代表,从没反对过任何提案,也从来不曾弃权,她的工作非常简单,只是举手,并因此过上了舒适的生活。最近情况有所变化,有些人未经政府同意就想参选,不幸的是,他们几乎全都失败,还有一些人因此而遭受不幸。 在这个国家,政府开办的救济机构会公开地买卖人口,有智力障碍的病人会被当成奴隶,卖到工厂和矿井中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在这个国家,怀孕的妇女会被强迫堕胎,一些婴儿会被强迫送进孤儿院,如果他们的父母不能及时凑够钱把他们买回去,这些孩子很可能会被卖到外地,甚至是遥远的外国。 在这个国家,报纸和电视的责任不是报道真相,而是为政府做广告。教育的目的不是传授知识,而是教人愚蠢,教人效忠政府。这种教育和宣传,让许多人都活在未成年状态,他们有成年人的身体,但在精神上,就像是世事懵懂的孩子,时至今日,还有许多人在怀念文革,鼓吹个人崇拜,还有一些人认为那场空前绝后的大饥荒纯属子虚乌有,只是某些阴险小人阴险的编造。

     在这个国家,每一种学问都必须为政治服务,政治需要什么样的历史,学者就会创作什么样的历史;政治需要有什么样的经济学,学者就会发明什么样的经济学;大人物可以随意发明真理,这些真理适用于任何一个领域,能够指导这个国家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甚至能够指导动物交配。

    这个国家号称消灭了阶级,事实上,一个壁垒森严的阶级社会已经形成,上等人吃免费的特供食品,下等人只能吃肮脏而有害的食品。第一等级的人就读豪华而昂贵的贵族学校,第二等级的人就读普通学校,第三等级的人就读简陋的民工学校,第四等级的人基本没机会读书。

     这个国家最喜欢干的事就是买飞机,经常慷慨地对外援助,但在自己的国土上,乞丐四处流浪,许多人看不起病,许多孩子读不起书,还有许多人正活在可耻的贫穷之中。

      这个国家鼓励告密,政府为每个人都建立了一份档案,档案中记录了从生到死的每一个变化、别人的评价以及许多当事人自己都不知道的事。在工厂、在学校、在街头,密探们正秘密地观察每个人的言行。这里的空气压抑而紧张,民众不相信政府,员工不相信老板,学生不相信老师,妻子不相信丈夫。

     这个国家有一种奇怪的制度,总是让说谎者得到奖赏,久而久之,每个人都对谎言习以为常,每个人都主动说谎,说谎甚至成了一种美德。 在这个国家,有人因为写文章而入狱,有人因为说了某句真话而入狱,写作成了一种危险的事业,不能评述历史,不能幻想未来,更不能批判现实。许多字不能写,许多话不能说,许多事件不能提及,每一本书的出版都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许多书被查禁,然后它们就会成为国外的畅销书。 这个国家可以把卫星送入太空,却造不好一座桥。这个国家可以把政府大楼造成金碧辉煌的宫殿,却让孩子们坐在摇摇欲倒的危房之中。这个国家有无数豪华的行政座驾,却几乎没有一辆坚固的校车。就在两天之前,在中国甘肃,一辆只能坐9个人的校车塞进了64个孩子,然后很不幸地遇到了车祸,19个孩子因此死去。这些孩子大多来自最贫穷的家庭,他们还没有吃过一次麦当劳和肯德基,还没有去过一次动物园,他们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却已经过早地结束了。最近几年,这个国家举办了多次盛会,为此建造了大量美仑美奂的场馆,然而每次开幕之前,都会有许多“危险分子”眼含热泪离开自己的家,官方发言人说:他们自愿离开,没有人强迫他们。

     这个国家有全世界最庞大的官僚队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在贪污或受贿,每一种权力都被污染,成为致富的法宝或伤人的利器。根据公开的报道,每年有大量的财富用于这些官僚的吃喝、旅游和公车消费(每年九千亿人民币)。或许有人会问:纳税人为什么不反对?抱歉,在这个国家,没有纳税人这个词,有的只是“人民”。

     有人会说,这些事不足为奇,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任何一个国家都曾经有过。我承认,但还是要说,如果腐败可以分度数,那么5度腐败和100度腐败的差别不仅是个数字,前者还可以算是瑕疵,而后者已经成了灾难。我还要说,不能因为别的国家有腐败,就认为中国人应该忍受这种腐败。在中国,有些官方发言人会说,因为中国人的素质太低,所以不配享有更美好的生活,请你相信,说这话的人,他自己的素质就很低;还有些人说,因为中国的独特国情,所以不能给民众以太多自由,请你相信,说这话的人,他自己就是国情;还有些人说,中国最需要的不是自由,也不是人权,而是稳定,在这里,我请你相信,说这话的人,他自己就是不稳定的因素。

        2009年底,我混进了一个传销团伙,在其中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传销团伙几乎就是中国社会的缩影,一位中国学者曾经对此做过精准的论述,他把这种社会称为“前现代社会”,主要有三种人构成:骗子、傻子和哑巴。不过令人高兴的是,中国已经发展到了后现代社会,情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那就是:骗子越来越多,傻子和哑巴都快不够用了。 如果说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就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那么中国还是一个半开化的国家,一个大洪水之前的国家。你们知道,就在二十多年前,中国还是一个完全的身份主导型社会,在那个社会中,一个人能做什么,能做出什么成绩,不是取决于他本人的能力和素质,而是取决于他爸爸是谁。如果某人是个王八蛋,他的儿子也必是个王八蛋,很多年后,他的孙子、曾孙子依然是个王八蛋。

       在二十多年之后,情况有了什么变化?我要说,有所进步,可是进步不大。我们的社会依然是一个身份主导型社会,官员的儿子、孙子依然做官,民工二代、民工三代依然是民工,巨头的儿子、孙子依然是巨头,即使他什么都不做,至少也可以混个将军。在近十几年中,这种情况不仅没有好转,反而一直在恶化,到今天,中国社会已经成了一个以身份为主导的板结型社会,每一种权力、每一门生意、每一项资源都被彻底垄断,平民子弟几乎没有希望,他绝对没机会能成为奥巴马,更不可能成为比尔.盖茨或乔布斯,即使他只想过正常的生活,那也将无比艰难。事实上,在最近的几年,中国市民阶层的生活正日益艰难,沉重的税负、昂贵的房价,日益上涨的物价和微薄的工资,人们就像风箱里的老鼠,左右为难,举步维艰。出租车本是不错的行当,可就在几个月之前,有位司机亲口告诉我:他已经有几个月没吃过肉了。当我们经过一片豪华住宅区,他这样感慨:这里的大楼越建越多,为什么我的日子却一天比一天艰难?有一首歌谣极为生动地描述了人们的忧虑:“生不起,剖腹一刀五千几;读不起,选个学校三万起;住不起,一万多元一平米;娶不起,没房没车谁跟你;病不起,药费让人脱层皮;死不起,火化下葬一万几。”你们知道,中国已经成了奢侈品消费大国,但更令人高兴的是,在这个国家,连死亡本身都已经成了昂贵的奢侈品。

       一个以身份为主导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缺乏创造力的社会,所以我们看到,无论在工业、农业、商业还是在文化艺术领域,中国人都绝少创新,有的只是抄袭和模仿。近几十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向世界输出价值观,为此建了很多所孔子学院,不知道它们是否改变了世界,但我相信,把它们全改成中餐馆肯定更受欢迎。我更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改革这糟糕的制度,在未来的几十年间,中国仍将是一个缺乏创新与发明的国度,它或许会有很多钱,但一定不会有太多文化;或许会有强大的武力,但一定不会让它的国民感觉平安;它或许能造出许多大房子,但可以断定,在这大而无当的房中,每一个细节都代表一个遗憾。 谈到中国的种种问题,人们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有人说是因为中国人的素质太低,有人说是伦理道德的缺失,还有人说是因为中国人没有信仰,但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有一个糟糕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权力不受约束,只能渐趋腐败;法律形同虚设,它是权贵的利器,更是平民的枷锁;警察和军队最大的作用是维护统治,只会让人们感觉更加恐惧,而不是更加安全;在这种制度之下,没人对历史负责,所以也就没人对现在负责,更不会有人对未来负责。人们只关心利益,只关心眼前,不守规矩成了最大的规矩,不择手段成了最好的手段,在官场,在商场,大多数竞争其实都是底线的竞争,总是让卑鄙的人胜出;在这种制度之下,每个人都会感觉屈辱,不管身边有多少“和谐社会”的广告,许多人想的都是同一件事:离开这里,到平安的地方去。

      这糟糕的制度,斯大林—毛泽东主义和中国王朝政治的不伦之子,丛林法则、儒家权谋和共产主义的混血产品,经过几十年的发育,已经成长为一个又大又丑的怪胎,它虚荣、蛮横、自视甚高、从来不会认错,它打倒一个人是因为正义,给这个人平反,还是因为正义。一切好事都是它领导的,一切坏事都是因为背叛了它的领导。它主宰一切,只允许一种信仰,那就是信仰它;只允许一种感谢,那就是感谢它;它拥有每一份报纸、每一所学校、每一座寺庙,没有它的允许,连花朵都不能随便开放。它既强壮又脆弱,身患重病,却有着强大的杀伤力;它异常笨拙,却有着无比敏感的神经,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让它神经紧张,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能让它怒火中烧。这糟糕的制度,就像一个越来越大的毒瘤,毒害着每一滴血液、每一根神经,把君子变成恶棍,把美的变成丑的,并将最终把整个国家拖入可怕的灾难之中。

      在几千年的战争和杀戮之后,人类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权力如同猛兽,必须把它关到笼子里。这是现代社会的共识,但在中国,一个大洪水之前的国家,大多数人依然是秦始皇的子民,他们相信英明的皇帝和大臣,却不相信良好的制度,总希望有一只不那么残暴的猛兽来统治他们。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因为猛兽正在身边徘徊,野性尚存,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当权力的野兽在身边咆哮,人们会变得格外谨慎,只要日子还能过得下去,他们就绝不会多说一句话。他们漠视自己的权利,也漠视别人的权利,邻居的房子被拆,他们若无其事地看着,等到他们自己的房子被拆,邻居们也在旁边若无其事地看着。但我们知道,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没人可以置身事外。一人不自由,则人人不自由。一人不安全,则人人不安全。这糟糕的制度能够运行,是因为我们都曾经为之出过力。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是制度。制度的问题就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当我们端起饭碗,问题就在碗里,当我们走在路上,问题就在脚下。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也关系到每个人的命运。有人说,中国是一个没有底线的国家,这话不对,这国家并非没有底线,它以你我为底线。当它越来越好,是因为我们都曾为之努力,当它越来越坏,也是因为我们的努力。

          要建设美好国家,需要有足够多的聪明而有担当的人,这就是“公民”二字的含义:爱自己,也爱国家,关心自己的权利,也关心别人的权利;捍卫自己的房子,也要勇于捍卫邻居的房子。在大众沉默之时,必须要有人发出声音,在大众踟蹰之时,必须要有人迈出脚步。这是光荣而艰难的事业,注定要经历挫折和磨难,但我们看到,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明白自己的责任,他们从沉默中走出,诚实地说话,温和地建言,有些人因此而遭受不幸,但即使身处黑暗的谷底,他们依然不放弃追寻光明,他们依然坚持,坚持在黑暗中发出孤独的声音。

        两千多年前,孔夫子说过一句话: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但作为一个现代公民,我们更应该这么说:邦无道,我们应该批评它,监督它,使之有道。邦有道,我们应该批评它,监督它,使之更加有道。

       最后我要说,我不是阶级敌人,不是颠覆分子,我只是一个想把野兽关进笼子的热心人。我批评自己的国家,但这并不表示我恨这个国家,相反,我爱我的祖国,我爱它壮丽的山河、辉煌的文明,也爱它的苦难,并将因为这苦难而加倍爱它。我批评这糟糕的制度,但并不希望用暴力将之推翻,在过去的一百年间,中国人流了太多的血,希望这些血没有白流,可以使这制度温柔地变好。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花朵可以自由绽放,中国的孩子可以尽情欢笑,中国,这古老的国家,苦难钟爱之地,能够变成富足、和平而自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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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2: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谈“独立候选人”是否有法律根据


王占阳


  5月31日,我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

“官方没有‘独立候选人’的提法,是学界和媒体提出来的。”(见《独立候选人参选促进程序民主》)



  6月8日,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就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答记者问时说:



  “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见《全国人大法工委就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答记者问》,2011年06月08日 20:08  中国新闻网)



  我认为,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这番话的意思基本正确,但称“‘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显然欠妥。



  实际上,近来学界、媒体、准备报名参选的公民和民间各界所说的“独立候选人”与《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完全一致。



  关于这一点,我在上述访谈中已经讲得很清楚:

  “‘独立候选人’实际上是指,在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过程中,没有经政党和团体提名推荐,而是经过自身努力获得选民联名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也即是《选举法》中规定的‘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我注意到,这也是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个提法的各界人士的普遍共识。

  这就是说,“独立候选人”这个提法的内涵是完全合法的,它所指的就是《选举法》中规定的“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我还注意到,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答记者问时也讲到:

  “要依法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或者由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这就表明,无论是否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个提法,有关各方都是在按选举法的这种规定行事的,并无任何方面违反选举法。



  也就是说,无论是使用“正式代表候选人”这个法律用语的全国人大法工委,还是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个民间用语的社会公众,大家共同遵循的都是《选举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诚然,人大法工委强调了“正式代表候选人”,“独立候选人”这个民间用语则是既包括了“代表候选人”,也包括了“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但“正式代表候选人”产生前的“代表候选人”,也是在《选举法》中有其明确的法律地位的: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

  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则是: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由此可知,“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前的代表候选人的法定名称就是“代表候选人”。



  这就表明,在“独立候选人”这个民间用语中不仅包括“正式代表候选人”,而且还包括“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前的“代表候选人”,这是完全符合选举法的。

  与之相比较,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只强调“正式代表候选人”,似乎“独立候选人”这个提法把“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前的“代表候选人”也叫做“候选人”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反倒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



但我们应该深信,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完全知道,“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前的代表候选人也是“代表候选人”。所以我们宁愿相信这只是一个口误而已。



  如果是这样的话,分歧也就只有一个了:“独立候选人”这个提法或用语有没有法律依据?

  但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因为公众使用什么词语根本就不需要法律许可。



  比如,“ZT”(转贴)这个网络用语无需任何法律许可,就可以广泛流行。

  那么,依此类推,公众把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简称为“独立候选人”,也是根本无需任何法律许可就可以自由通行的,因为它并不违反《选举法》。

  应当明确,只是在正式的选举程序和有关公文中不能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个词。但现在都是媒体和民间在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个词,并未出现在正规场合使用这个民间用语的问题。



  这就表明,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指责“‘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独立候选人”这个名词的实际内容是有其充分的法律依据的,任何人都无法否认这一点。作为一种语言形式,“独立候选人”这个名词倒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但它又是无需任何法律就可以自由通行的,这也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



  由此,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突然强调“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就让人很费解了。如果从内容看,“独立候选人”指的是“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所以否定“独立候选人”就是否定选举法的这些规定。如果从语言形式看,否定“独立候选人”这个学界、民间用语的合法性,也是师出无名的。



  所以,我认为,学界和民间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个词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和合乎《选举法》的,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在谈话中重申有关法律规定也是完全正确的。只是这位负责人在谈话结尾处突然强调“‘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客观要求。







王占阳:独立候选人参选有利于社会稳定





(原题:《独立候选人参选促进程序民主》)



来源: 经济导报  2011-06-01



经济导报记者 梁士兴



  日前,有近30人通过微博等不同渠道表达了参选人大代表的意愿。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今年较为活跃,同时也在社会上引发不小争议,这是否会踩踏法律的“红线”?



  5月31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王占阳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一个适度活跃的社会才是稳定的社会,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应予以肯定和支持,“应当把其当做社会稳定的因素来看待,而不是相反。”



  就在此前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提出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会管理格局。



  近30人表示参选



  今年最早表示将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人大代表的是作家李承鹏。5月25日,李承鹏在微博上确认,自己将于9月在户口所在地成都正式参选人大代表,还称“将组成参选班子,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参选相关规定”,“愿为选区人民表达他们之合法愿景,监督政府,推动社会。”同一天,作家夏商也在微博上发布了参选消息。5月29日上午,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二学生、今年下半年即满18岁的刘若曦也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参选宣言。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吴丹红、江苏常州的企业员工何鹏、浙江杭州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徐彦等多位人士,均表示将参选所在区的人大代表。



  “最近有人统计了一下,至少有27人已经表示将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人大代表,”王占阳对导报记者说,“官方没有"独立候选人"的提法,是学界和媒体提出来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下称《选举法》),除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于候选人的产生,我国法律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独立候选人”实际上是指,在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过程中,没有经政党和团体提名推荐,而是经过自身努力获得选民联名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也即是《选举法》中规定的“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其实,以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早就出现过。北京、深圳等地一直都有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的案例。



  2003年5月15日,在深圳福田区人大代表选举中,“海归硕士”、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亮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直接参选区人大代表,当选为福田区人大代表。这是全国首例在人大代表选举中,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直接参选并胜出的一例。





  社会稳定的因素



  今年,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人士增多,表现也更为活跃,引起网友热议,备受社会关注。



  王占阳说,“与过去相比是一个小的活跃。现在表示参选的独立候选人只有不到30人,与各地人大代表的总数相比,这个数字微不足道。”



  他还表示,“一些公民包括知名人士主动要求参选人大代表是很大的进步,代表了一个很重要的方向。同时,社会各界对此不要有疑虑,其不会对国家政治格局造成不利影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也认为,这是我国法律框架和制度框架内的一种行为,对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非常有好处。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独立候选人”竞选人大代表踩了法律的“红线”,因为我国的选举制度没有“竞选”的内容。此外,对关于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限定。



  《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王占阳认为,我国的选举制度没有明确地写入"竞选"俩字,但包含了竞选的因素,而且这与西方国家的多党竞选有很大不同。同时,候选人可以和选民见面,但是必须在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之下,候选人不能个人组织与选民的见面。



  “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是一个积极现象,应该予以肯定和支持。”王占阳表示,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的意义在于,可以促进提名程序的民主化,候选人提名通过自由提名来进行是一个发展方向,不仅是独立候选人要经过自由的提名,而且组织提名的候选人也都应逐步实现自由提名与组织提名相结合。



  王占阳说,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逐步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谈到法治、党政分开、改革党的领导方式。



  “一个适度活跃的社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部分公民要求参选人大代表,让人民看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希望,这是增加社会稳定的因素。”王占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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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雪村已经从风花雪夜的作家变成了一个斗士。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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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重庆是一块试验田,
台湾式的民主,未必不是一个好的参照
利用人性的优点、弱点,实现每个环节的制约,这才叫和谐那

[ 本贴由 救生员 于 11-11-24 14:33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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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中国已快沦为权贵资本的天下,而这又是由于政治体制造成的,但西式的民主,未必是适合我们的药方,改革开放以来的跃进式发展,不能证明一党专政是不好的,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中国式的民主,需要的是有基层民众参与的,有相互制约的法制,政治体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现在不开始,也许就再也没有这么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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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09: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主义华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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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15: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上这篇文章相当给力,我认为完全可以呼应本帖抬头的4大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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