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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15: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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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漏罪”真相
2011年04月22日 14:07:57分类:未分类 按:本文为某团队作品未编版,因众所周知原因未刊。欢迎转载,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李庄“漏罪”真相
4月19日上午8点多,在被押往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的路上,李庄看到,法院门口有一群人拉起横幅,上书“杨金柱、李庄骗我130万,法院不审不公”“彻底清除黑心律师”。庭审休息期间,他怒不可遏地问辩护人:这些人是谁?谁玩的小把戏?
当日,这位前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受审。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指控,2008年,李庄在担任上海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下称金汤城)法人代表孟英案辩护人时,引诱、教唆证人徐丽军改变证言,干扰了孟英案的审理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孟英案与李庄的“得意之作”辽阳朱立岩案关联密切。孟英与朱立岩曾为夫妻,金汤城法定代表人虽为孟英,但其实际控制人为朱立岩。朱立岩涉黑案案发后,孟英随即被捕,李庄先后担任了二人代理人。
22日上午,辩方意想不到地迎来了一个戏剧性的胜利:公诉人决定撤回起诉,法庭批准了这一申请。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
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分析认为,检察机关撤诉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补充侦查,即找证人核实,并要证人出庭作证,重新起诉。另一种情况是,经核实后,认为指控难以继续进行,于是不再起诉,案件终结。
自3月29日重庆方面披露李庄漏罪案以来,本刊记者在上海、辽阳、重庆、北京四地展开调查,还原李庄漏罪真相,再现庭审现场。
一:上海拼图
在3月29日媒体报道之前,没有人会相信“李庄案”还会有“第二季”。
目光再次聚焦重庆和李庄。3月28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局对李庄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侦查终结,移送江北区检察院。报道说,前一罪案发生在重庆;后一罪案的两宗事实分别发生在辽宁和上海。
有关报道惜墨如金,煞费思量。
4月2日,江北区检察院仅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将李庄起诉至江北区法院。审查起诉仅用五天时间。
李庄的辩护人杨学林魏汝久律师到重庆阅卷,方知重庆仅就李庄在上海的“犯罪行为”予以起诉。
让律师愤懑不已的是:这一所谓“漏罪案”,居然被重庆方面“雪藏”了14个半月。除管辖权是否属于重庆存在重大疑义外,整个侦查起诉程序甚多“不可理喻”处。
同时,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李庄,在侦查期间被剥夺了接受律师法律帮助的权利。
已被“第一季”著名的“眨眼入罪”激荡的舆论,再度沸腾。
对于刑辩律师,“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几乎是一柄“悬剑”。在控辩表面平等,实质严重失衡的刑事司法体制下,每年多有律师为之所伤。
在这一罪名之下,李庄被“绊倒”两次,律师史上绝无仅有。物伤其类的律师们,在博客及网站发言,情绪悲怆。以至司法行政部门不得不出面,约束律师言论。
女主角徐丽军
49岁的辽阳女子徐丽军,成为“李庄案第二季”的女主角。
在李庄2009年12月重庆被龚刚模及其家属检举,成为全国性新闻人物前,她一直在寻找李庄。
——2008年7月和11月,她分别两次应李庄之邀,为李庄所代理的辽阳“朱立岩罪案”及上海“孟英罪案”作证。
在李庄主持下,她与朱孟两家亲属,形成了一个“还款协议”:由朱孟两家偿还她83万元欠款及利息。她认为自己做到了李庄“交办”的事,但对方不履行协议。
协议的另一方朱立岩与孟英曾为夫妇。朱2006年3月以来,一直羁押,今年刚刚被终审宣判为死刑;而孟虽被判处缓刑,但徐丽军找不到孟的下落。
于是,自诉贫病交加的她,只能找“主持人”李庄。
李庄在警方的“讯问笔录”中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本着这个原则,我给双方调解还钱,双方达成这个协议。后来孟家没有履行这个协议,为此我还多次督促朱孟两家,但结果不好。为此,受到过徐丽军的埋怨甚至指责,好象我欠她钱似的。为此我还挂过她电话,她来北京多次找我,我拒绝见面,之后她还多次发我手机短信,威胁恐吓我。
2010年1月16日,徐丽军的投诉信寄达重庆市江北检察院。
12天后,有关投诉由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至江北公安分局。
接警人员填写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中写道:
“2004年6月10日,孟英借到上海投资桑拿浴为由,骗取徐丽军投资款83万元,将其中50万占为己有。该案被上海市徐汇区公安局立案侦查。案发后,孟英的辩护人李庄威胁徐丽军如不帮助孟英摆脱罪责,那么其被骗取的钱款,将分文得不到偿还。徐丽军迫于无奈,到法院帮助孟英逃避法律制裁。
2008年11月,李庄又一次找到徐丽军,让其为朱立岩出伪证。徐丽军迫于无奈,又答应李庄要求,在辽阳宾馆,由李庄口述,完成了虚假的证人证言。”
即日,一胡姓公安负责人批示:“初查”。
按有关规定,李庄此时尚是待决阶段,尚非服刑犯,此案犯罪发生地乃上海徐汇区公安局,重庆方面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
但这个程序上的漏洞,被一个意外的举报勉强“补漏”。
2010年2月9日,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复举报李庄涉嫌合同诈骗,称“李庄以案件难度大,需要开专家论证会为由,与龚家签定代理合同,收费130万”。该举报行为按《登记表》日期,恰是“李庄案”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宣判日期。
李庄如被诉“合同诈骗”,被告人首当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因为律师是代表律师行与龚氏签约的。而130万的协议收费,在国内影响力大的刑事案件的收费中并非“离谱”。
果真,经过一年多侦查的“合同诈骗罪案”,在五天的审查起诉阶段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辽宁的“伪证案”情节。
诈骗伪证两案一虚一实,目的是重庆发生的“合同诈骗”之重罪,吸收“辩护人妨害作证”的轻罪。
徐丽军遂成为“李庄案第二季”的女主角。
与前度的龚刚模乃李庄代理案件的被告不同的是,她是李庄所代理案件的证人。
她在公安笔录中说:李庄曾表示,要是协助作伪证,朱孟不还钱,李庄代他们还都可以。
“投资”金汤城
徐丽军,人称“红军”,曾以经营桑拿设备为业。与朱立岩同为辽阳人。
据朱立岩亲属称,在2006年3月被辽阳警方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拘捕前,朱是辽阳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有工厂、超市、地产及典当行等产业,并是辽阳市白塔区的人大代表。徐丽军则因一同经营装修材料生意之故,与朱丽岩妻子上海人孟英交厚。
大约2001年,朱孟欲投资上海桑拿业,选中的地块乃上海市核心区东安路239号。此处为原上海客车制造厂一厂房,所在的枫林街道以此招商引资。朱孟夫妇与街道签约,投资了注册资金2000万的企业——“金汤城沐浴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朱占10%,孟占90%。朱任总经理,孟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权力掌控人为朱立岩。
从相关证据来看,其2000万注册资金并未到位。
同年8月6日,他们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但据徐丽军称,两人仍共同生活。徐汇检察院的资料称,在注册公司时,他们已无夫妻关系。朱家对此的解释是,虽然两人离婚后,孟英曾到美国待了一阵,但夫妇毕竟育有三名子女,所以两家一直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撮合朱孟二人复合。至金汤城真正开业运行的2004至2005年间,两人关系几已恢复。
其时,东北桑拿业者在上海开业者甚众,未几即占上海半壁。据上海警方人士对本刊称:来沪投资桑拿业的东北籍业者中,有不少属于他们认为“敏感人士”。由于上海警方的“严格控制”,多开始做规矩生意。
次年,由于土地“招挂拍”政策,及获得世博会举办权等因素,上海地租陡升。“金汤城”租金相对低廉,未来营运的盈利空间甚大。
上海公安部门记录,其正式开业时间是2004年6月。
热衷投资上海桑拿浴业,无法独立开业者,多谋求投资参股东北熟人开设的桑拿浴场。此前后数年,陆续有参与基建、设备提供的商人,投资进入“金汤城”,更多的是辽阳籍人士朱立岩的同学及邻居。有资金进入“金汤城”者,背后仍有更多集资者参与,因此自称股东而无股东之身份者,甚为庞杂。
通观有关资料,后来与朱孟并非一派的财务人员,亦承认整体投资情况,惟朱立岩最为清楚。一些应由孟英签署的文件,也由朱氏冒签。而朱出让孟英名下之股份,对应钱款亦未进入公司。
据李庄向警方称:在集资合伙时,朱立岩曾经邀请徐丽军夫妇入股,遭到拒绝。后看到“金汤城”开业后异常红火,徐丽军又要求入伙,亦为朱立岩拒绝。
据徐丽军等人的证言,她和丈夫王德伟(现已离婚)一度想投资朱立岩弟弟的浴场未成。即想转而投“金汤城”。其时,朱立岩认为成为“金汤城”的股东,投资当以300万为最低标准,亦拒绝了徐丽军。
2004年6月9日,徐丽军找到孟英,要求投资“金汤城”。次日,徐丽军以王德伟名义投了100万元。钱是由公司出纳王龙随王德伟去银行提的款。
双方口说为凭,没有签定任何协议。
在2005年7月,孟英在徐汇公安的笔录中承认是投资款,因为当时徐丽军、王德伟是经辽阳市一个叫“铁映子”的人介绍来的。当时,如果王德伟、徐丽军在金汤城投资之后,他们就要给“铁映子”介绍费,因为徐丽军不想付这钱,让我同他们统一说法,就说这钱是借给我们金汤城的。
孟英在后来的证词中称:她当时要求徐王的100万以借款形式先进来,曾在电话中答复,办理工商登记很复杂。
此次提款办出两张本票,一张49.9万元,进入公司帐户;一张50万元,打入孟英的工商银行帐号,归还到期的房贷。
公司财务总监周立新在四年后出证称:公司财务陈芳英保管孟英的个人贷款卡,密码由陈掌握。“孟英不知道密码,也无法使用该卡,银行催款直接找陈芳英联系。关于50万还孟英贷款,是我与朱立岩商量后由王龙办理。此前,孟英曾替陈新华还房贷52万元,之后用陈的房子抵押,获得130万,用于购买公司的空调主机。”
陈芳英后为王德伟出具了100万的入帐凭证。
在04年6月9日,也就是王德伟、徐丽军交付100万给孟英的前一天,公司变更工商登记为“事久金汤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金汤城”股东增加至9人,孟英出资降为826.2万,占41.31%。
此时,对朱立岩不满的“投资者”散布消息说:朱立岩将数千万从公司拿走,转到美国。未获股东身份的王德伟徐丽军,参与了一些“投资人”的“维权行动”。
他们长期占据了“金汤城”的总统套房。随意签单,哄抢银箱等,使获得授权管理浴场的管理公司苦不堪言。
敌对行动,从上海一直蔓延到辽阳。
7月29日,在投诉公安部门,被认为属于经济纠纷后,王德伟向法院起诉朱孟及公司,要求确认投资及办理股权登记。次年初,法院确认了该款系投资,然由于现9个股东多数股东不同意,法院未判决被告有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之责。后,王上诉,由于未交诉讼费,销案。
据徐丽军称,这100万元是徐丽军实际出资的。
被捕者朱孟
反对派股东为首的是投资200万的周恩奇。
2005年3月20日晚,徐丽军向徐汇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孟英挪用公司资金。而证据即是她从由王德伟的100万投资中拿出50万给个人还房屋贷款。
3月21日,孟英被徐汇区公安分局拘留。4月27日被逮捕。
同年8月11日,上海虹口欧阳法律服务所的两工作人员对徐丽军进行取证,并录音。也就是在这次取证时,徐丽军突然改了口供。徐在录音中说:她向孟英提出投资后,“孟英告诉我说,你先别吱声,我先不告诉他,开业以后无论如何不会让你亏的,条什么也没有,我和孟英是朋友么,没有出条”。后来,赵铁映和周恩奇说应该给她个“条”。徐丽军说:这不是投资给什么条呀?然后,他们瞒着朱立岩,找了会计陈芳英开出了投资到款100万的收据。姓名是王德伟。
后来,徐丽军说,判决下来,确认了她是投资者,她就回东北了。3月20日,徐丽军从东北回来,即在周恩奇的家里,服用了毒品“麻古”,晚上,她被架着到公安局。同去的是周恩奇和王德伟。
她说是在当年春节,周让她迷恋上“麻古”的。由于“麻古”的反应,徐丽军全身发冷。她还记得周恩奇把外套脱了给她披;警察从柜子里拿了大衣给周恩奇穿。““抽完麻果他们要我对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我要上公安上检察院,他们说我作伪证,肯定把我关进去,我都准备认了。我是抱着这个决心来说的。我想了两周没睡觉了,我不能让我良心受到谴责,害了朱立岩和孟英,对不对?我得实话实说,我不为别的,也得为了我三个孩子的妈妈(孟英),我不能平白无故地把它说成是挪用,根本就不是挪用呀,对不?”
周恩奇似乎知道徐丽军要翻供,他问徐:朱立岩给你200万?
在孟英被拘留后至10月1日取保候审,据代表朱、孟一方的相关人员统计,“金汤城”因股东纠纷,起码发生8起斗殴事件。
此后,双方冲突更加升级。
2006年1月12日,归属周恩奇一派的朱学岭带20多人,冲进“金汤城”四楼,找朱立岩“算帐”。朱两手下受伤,另外两工作人员被击伤眼部。2月11日,双方为争夺银箱,又发生打斗,2月15日晚,朱手下找了个叫王正鑫的人,带人手执太平斧,警棍冲到浴场客人区,导致浴客2人轻伤,3人轻微伤。在听说周恩奇在辽阳宾馆后,朱的手下又伏击周恩奇,砍成轻伤。
据代表朱立岩一方管理“金汤城”的朱立杰称,3月1日,归属周恩奇一派的韩立龙雇佣上百人,冲进大厅,枪走现金60多万。警方抓走情绪冲动的双方人员。
3月2日下午,朱立岩在辽阳家中被抓捕。他正与一女子享用“麻古”。而这个人,却是主动到他家来的徐丽军。
她成为朱立岩“容留他人吸毒”的直接证人。
朱立岩被抓后,周恩奇一派在“金汤城”占了绝对上风。
当年9月6日,徐汇区检察院决定对孟英再度逮捕。2008年4月27日,该逮捕令方才执行。
而一个细节在案卷中,被多处提及,在听说检察院不准备再次逮捕孟英后,一个女人在徐汇检察院楼上哭闹要跳楼,被工作人员抱住。
此人又是徐丽杰。
而以后她的解释是,周恩奇曾承诺,一旦彻底赶走孟英,她能得到股权。
辩护者李庄
2006年5月1日左右,在孟英被逮捕后,孟英的姐姐孟玲将消息告诉朱立岩的家人。朱母推荐了正在为朱力岩当辩护律师的李庄。5月3日,李庄抵达上海,当天就签了代理合同。与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合同金额是5万元。
开庭前,李庄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向法院递交45份无罪证据。
7月30日,徐汇法院开庭审理“孟英案”。
李庄的辩护意见说:孟英在前十次审讯中,无论侦查机关如何威逼利诱,均实事求是地对100万的性质进行陈述,由于关押时间过长,禁不住公安机关以“释放”为诱饵,在逼供、诱供下进行了虚假招供。
同时,李庄认为若是投资,绝对不可以随意抽回。而王德伟、徐丽军夫妇从“金汤城”借款17万元,消费签单19万元。加上2005年8月12日的笔录及录音,均证实所谓“投资”实际是“借款”。
在询问证人的方向,询问笔录制作的合法性,司法鉴定的有效性上,送达等问题上,控方证据均受到李庄的全面抗辩。
其中最有分量的是,徐丽军答应出庭作证。
徐丽军出庭作证基本重复了2005年8月12日的笔录。只是增加了有关“跳楼闹访”的内容。她说:跳楼是周恩奇一手安排的,此前她过量抽了“麻古”,情绪不稳定。是周恩奇用手机遥控她,要求她装出要跳楼的样子,威逼检察院批捕孟英。
如法院认为抗辩有效,此案被告人孟英应无罪释放。
内情人士对本刊称:此案是“揩屁股案子”——检察院帮公安揩屁股,法院要为上两家揩屁股。上海一年宣告无罪的案件,多年来都是个位数。公检两家上来的案子,一旦判无罪,相关人员责任甚大。
而在李庄递交法庭的证据中,有据称是周恩奇为达到扳倒朱立岩,孟英的费用支出帐目;制作虚假审计报告费用数额;对诬陷孟英有功人员的奖励数额;及对公安人员行贿数额等。此两页纸的“明细帐”系徐丽军在周烧毁过程中从火中抢出。
在开庭前,李庄口述,双方签定“还款协议”。综合各方叙述,在孟英案开庭前,徐、孟、朱三家以及孟英的代理律师李庄曾一起吃了一顿饭。席间,李庄与徐丽军曾就100万款项交谈。继而在李庄的主持下,由孟家一位亲属执笔,签订了前述“还款协议”。叙述者的分歧在于,徐丽军一方称,席间李庄一直要求徐丽军将100万元的投资款说成借款,以此为孟英脱罪,而另一方则坚决否认。朱立杰则向本刊表示,早在证人赴沪前,徐丽军就主动找上朱家,表示愿意为孟英出庭作证令其脱罪,根本不是出自律师的要求。她甚至反问,席间那么多人,“李庄他可能这么做吗?”
与朱立杰的说法相对应,对于当时的徐丽军来说,已经不可能再从“金汤城”得到什么。因为在朱孟一派失势后,“金汤城”并未平静,内部股东又一次分化,其他股东开始联手举报周恩奇,又有职工集体讨薪等各种纠纷不断。2008年6月20日,徐丽军赴沪为孟英案作证前,深陷多重冲突的“金汤城”,终于被以存在“消防隐患”等理由查封。此时“金汤城”亏空达5000多万,所剩资产,尚不足债务处理。
[ 本贴由 煤渣 于 11-4-25 15:15 最后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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