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哈哈

×××讨论:天涯自驾车友会新章程×××

[复制链接]

0

主题

4697

帖子

3563

积分

游客

积分
3563
发表于 2004-3-23 09: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市内FB也要加分这一点不同意——例如:我给蛮女打个电话,发个消息,到哪里吃饭,呼啦来20人,好,分数到手,每周弄它一次,年底分数多多!市内FB太容易组织了。。。
归去来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万

帖子

9307

积分

游客

积分
9307
发表于 2004-3-23 09: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散人 于 2004-3-23 09:02 AM 写道:
对市内FB也要加分这一点不同意——例如:我给蛮女打个电话,发个消息,到哪里吃饭,呼啦来20人,好,分数到手,每周弄它一次,年底分数多多!市内FB太容易组织了。。。

     这样的加分可以考虑等级的问题,比如说市外的FB一次加多少,市内的一次加多少,可以比市外的少很多。还可以考虑按照FB活动的性质,参加FB活动人数的多少来给分。要知道市外的FB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次,并且能组织市外FB的同学也很少,也要考虑给那些同学加分的机会。
      并且如果不考虑把市内活动认定为FB活动吧,唯一的后果就是大家的小团体活动越来越多,还是照样上网发贴,还是跟贴报名。也许不叫FB,或者叫做爱好小组的团体活动吧,比如说羽毛球,网球,足球,对于那些组织者来说,到底要不要加分呢?我想对于大多数人和我们大多数时间来说,市内FB是最密切相关和投入最多时间的。可以统计一下去年的市外FB到底有几次,市内到底有几次。当然可以根据市内活动的性质来确定加分的标准,比如说吃饭,喝酒这样的就可以考虑不加分或者加少一些,或者根据参加人数的标准来加分。还有上缴余额的问题,既然认为吃饭要加分那就必须出清楚的帐目,把吃饭剩余的钱上缴基金,那就可以考虑加分了。

[ 本贴由 大海 于 04-3-23 09:17 最后编辑 ]
[url=http://t.qq.com/wangworm/mine][img]http://v.t.qq.com/sign/wangworm/99e6b48dfa67696ddd9f6d3efc059209e42fef59/1.jpg[/img][/ur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734

帖子

674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746
 楼主| 发表于 2004-3-23 09: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米卡 于 2004-3-23 09:02 AM 写道:
     组织者和参与工作的同学确实应该加分   但咱们从哪方面鼓励同学们多参加活动呢??参加活动的同学一不小心还可能会被扣分   那到了年底是否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一个参加过活动的同学和一个没参加过活动的同学的分数是相等的   甚至参加活动的同学的分数可能比没参加过活动的同学的分数还低……这种情况的出现正常吗??


如果你一年来都只是参加活动,没有一次为大家做事,都是在那里享受大家的服务,这样的人大家喜欢吗?
本我。。。骚扰电话139-076-265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万

帖子

5928

积分

游客

积分
5928
发表于 2004-3-23 09: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于 04-3-23 09:15 AM 写道:
如果你一年来都只是参加活动,没有一次为大家做事,都是在那里享受大家的服务,这样的人大家喜欢吗?


     不说了  保留意见
不要以为车技高明就可以决定一切..就算是舒马赫..也在1999年的银石赛道撞断了腿.. 不要以为车辆很坚固..就算是奔驰..也未能在撞柱的时候保住英格兰玫瑰的性命.. 不要以为好运会永远同在..就算是受到上帝的垂青..他老人家也会有打盹的时候.. 所以..请谨慎驾驶..为了爱着你以及你爱着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734

帖子

674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746
 楼主| 发表于 2004-3-23 09: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散人 于 2004-3-23 09:02 AM 写道:
对市内FB也要加分这一点不同意——例如:我给蛮女打个电话,发个消息,到哪里吃饭,呼啦来20人,好,分数到手,每周弄它一次,年底分数多多!市内FB太容易组织了。。。


有这条:公告时间不足以上规定的,市内活动30人以上的,组织团队每人加20分

市内活动如果你能召集这么多人,也不错呀,相聚相聚,也能增加大家的感情,这样的事情,应该也是大家喜欢的,也应该鼓励呀?

另外,必须公告才有加分的可能呀,只是短信的话,是没有加分机会的
本我。。。骚扰电话139-076-265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734

帖子

674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746
 楼主| 发表于 2004-3-23 09: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可以考虑增加:

1、大家鼓励的事情,比如某人为车友会做了大好事,经积分部提议,投票通过可加10——10000分;大家不喜欢的事,比如做出了什么对车友会不好的事,经积分部提议,投票通过可减10——10000分

2、可以考虑送分制,比如某人帮了你什么,你可以提议把你的一些分数送给帮你的人,由积分部审议后加减分
本我。。。骚扰电话139-076-265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734

帖子

674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746
 楼主| 发表于 2004-3-23 10: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菠萝蜜 于 2004-3-23 01:01 AM 写道:
动不动就全体俱乐部会员投票?行么?


如果改成:

1、关系到车友会生死存亡的大事由全体俱乐部会员投票决定

2、其它的事情由   秘书处+干事处+版主  组成的理事会  投票决定,如何?
    这样,理事会就有近30人,应该足够能代表车友会,也不会出现某位朋友说的“代表了个人的意见”
本我。。。骚扰电话139-076-265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734

帖子

674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746
 楼主| 发表于 2004-3-23 10: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米卡 于 2004-3-23 09:17 AM 写道:
不说了  保留意见


当说不说!现在是拿出来讨论的事情,有什么就说呀,我那样说也只是代表了我个人的意见,你总不能不让我说出我的意见呀?
本我。。。骚扰电话139-076-265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697

帖子

3563

积分

游客

积分
3563
发表于 2004-3-23 10: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散人虽是一介小民,继续大胆的提意见:

八、        议事规则
1、        所有影响车友会发展的事情交由全体俱乐部会员讨论后通过投票决定,投票时间为3天
2、        议事由全体俱乐部会员讨论决定,与规矩有冲突的以讨论结果为准
3、        每次参与表决的人数超过俱乐部会员30%以上为有效,表决只有“同意”“反对”两种
4、        除以上规定的情况外,同意/反对>200%为讨论通过
5、        讨论处分俱乐部会员时,由积分部把该会员的分数下降到2分(要记住原积分),在讨论后删除相关帖子,并把该会员的分数恢复或者改成讨论结果的分数

——————————这就有几个问题:
1、不是经常都有大事需要全体俱乐部会员集体投票决定的
2、那么,没有理事会之后,日常的最高决策权就在正副会长,也就是海边和哈哈这里
3、公仆是增加了很多,但他们是根据规则从事具体的执行工作
4、全国人大都有一个常委会,没有常委会,这次的改革等于是中央集权了。
5、中央集权并不是不好,可以省略婆婆妈妈的讨论,但是广大会员会觉得车友会不是自己的,他们没有代言人——因为大事不是天天、月月都发生,平时的意愿怎么表达?
6、也就是说,怎样保证网站是哈哈和海边的,但车友会是大家的?
7、网站最开始是车友会的附属物,但现在附属物已经超过主体了,这个问题不能回避,对于创始人我们始终保持尊敬,他们的地位无可争议,关键是车友会要做大——象一个企业一样——股份制改造才能激发全体员工的干劲,否则大家觉得做的越好越不是自己的。。。。
得罪之处,请谅解!或删贴。

[ 本贴由 南海散人 于 04-3-23 10:29 最后编辑 ]
归去来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734

帖子

674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746
 楼主| 发表于 2004-3-23 10: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你理解错了??

1、我原来提出:事情由俱乐部会员投票决定(因为现在是理事会会员投票决定,从办事效率上看是一样的,应该还更高些,因为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但是现在我想提出的是:
       (1)关系到车友会生死存亡的大事由全体俱乐部会员投票决定
       (2)其它的事情由   秘书处+干事处+版主  组成的理事会  投票决定,如何?

2、现在我没有说会长副会长是由我和海边担任,这个选举产生,而且没有实际的权力,怎么说我和海边集权了呢?

3、现在再重申,我倾向事情
       (1)关系到车友会生死存亡的大事由全体俱乐部会员投票决定
       (2)其它的事情由   秘书处+干事处+版主  组成的理事会  投票决定,如何?
本我。。。骚扰电话139-076-265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GMT+8, 2024-5-2 13:39 , Processed in 0.06250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