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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8 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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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先说2句吧,不知道我的论坛会员的身份是否适合?
1、白菜、星矢的意见我全部赞同。
2、大海的意见部分赞同。
第二:俱乐部会员加分是必须的,但应该有规矩:例如组织市内FB10分,岛内FB30分,岛外FB50分,精品贴5分,或作出贡献(联系打折商家等)10分等,如果所有俱乐部会员都有加分权,那大家没事加分玩,你好我好大家好,全部加到10000分,那就失去奖励的意义。
第三:年终奖励积分的前五名(前提是所有俱乐部会员积分设为1000),那么你的积分高,肯定是你的活动组织的多、为车友会贡献的大。
第四:当前车友会不象以前的主要原因白菜说的很清楚:“老同志们忙正事去了,大FB没时间弄了。小DDMM们还挺精神着了,都改私下小FB了。 ”就是我们的市内活动太多,有点象天涯的感觉,而车友会(以车会友,共同FB)的前提没有了。
第五:回头看来,当初“2003年5月9日晚上”的论坛规矩还是有现实意义的,如果我们希望搞大杂烩,现在的趋势挺好,不用改,如果希望做成真正的车友会,那就限制入会的动机和目的(我记得我想在北京的车来车往上发贴都不行,因为他们要求必须是参加过他们FB的才能加入)
第六:关于不同“越来越没有人肯发表不同的见解,甚至越来越没有人肯说话”,我曾经发过一个牢骚,不知道是否妥当:车友会有3个人最爱对管理问题发言,一个是星矢,一个是阳光,还有散人我,阳光远走了,星矢度蜜月,散人因为说错话,到现在还再为恢复俱乐部身份三缄其口,所以天下“太平”。。。。
第七:这是吉普的话,我很赞同:“我觉得理事会的一些重要决定应该向俱乐部会员公开.比如理事在一些问题上的投票结果和处理理由.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和申诉,以确保理事会的公平公正.更好的为俱乐部服务.其实我觉得理事都是由俱乐部会员中产生的,和俱乐部会员是同等地位.扮演的角色应该是广大俱乐部会员的代言人和执行者.说的和做的事情应该代表广大会员的利益和意愿.而不仅仅是理事个人的一些看法和意愿.”并不是因为我被开除,我就对理事会有意见,我散人可以大声的说一句:到现在,我还是尊重理事会的决定,我对理事成员都是当朋友看,我再没有“反动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出来!散人想回来,是因为这里有我太多的朋友和对这个组织的眷念
第八:我建议迅速整编,以是否真正热爱FB、热爱自驾旅游作为考核标准,所有的会员,俱乐部会员半年不参加市外FB活动,视为自动退出;论坛会员3个月不参加市外FB也视为退出,我们希望聚集一批热爱自驾旅游的同志,让我们有限的生命在无限的风光中得到加长,说到这,我真想喊一声;紫铜万岁!紫铜的方向才识是我们的方向,但我认为市内的吃喝FB也不要禁绝。
第九:关于俱乐部会员的资格问题,我因为参加车友会比较早,所以没有体会,而这次我做了3个月论坛会员,将心比心,有很多感慨:俱乐部会员不一定比论坛会员热爱车友会,不一定比论坛会员守规矩,我想由7个理事代行职权认定资格,是否需要改革。
先说到这里。
[ 本贴由 南海散人 于 04-3-18 11:22 最后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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