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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哈哈

×××讨论:天涯自驾车友会新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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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5 12: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工作职责权限
1、秘书处(俱乐部召集人)
(1)召集俱乐部会员开面谈会,有权选择参加开会的人员

关于这点,有权选择参加开会的人员,选择的标准是什么?



4、组织部
(4)及时为参加市外FB(两天以上)的同学购买短时人身保险
(5)有权指定FB活动的组织者(如果没有人主动跳出来的话)


第(4),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第(5)点,指定FB活动的组织者,如果这个被指定的组织者没有时间或不参加此次FB活动等其他原因,而他又是被“指定”的,是否会让他感到为难



4、 组织部
(7) 有权拒绝某些同学参加FB活动

有权拒绝?是否应该有一个拒绝的标准?



五、加分制度
4、每年度把所有会员包括俱乐部会员和论坛会员的分数扣100分,这样,原分低于10100分(基本没有组织过活动)的俱乐部会员将降为论坛会员

有些人也许并不具备组织活动的精力与能力,但他能积极参加活动并在活动中出力,难道这样的人到最后应算做“没有组织过活动的人”?(这点好象已经有人提出了,再次提出)
[fly][color=green]就这样望着,想着,除了呼吸,不再有任何别的动作。。。。。。[/color][/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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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25 12: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于 2004-3-25 08:40 AM 写道:
光提问题不提解决方案,打PP


还有,你没有组织能力,但是你总可以主动做点事吧?只要做事了就行!不仔细看贴,照样打PP
本我。。。骚扰电话139-076-2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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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26 17: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取米卡同学的意见,增加一条:市外FB两天以上的同学加10分!

米卡 于 2004-3-23 08:40 AM 写道:
  我觉得组织活动的同学应该加分   而参加活动的同学也应该加分    毕竟咱们除了鼓励同学们出来组织活动之外  也鼓励同学们多参加活动的嘛   只有人组织没有人参加  这活动也搞不起来……[/co ...

南海散人 于 2004-3-23 01:39 PM 写道:
这么重要的事情到目前为止只有15个会员发贴.
本我。。。骚扰电话139-076-2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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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18: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想回帖,而是想不出什么更好的点子,这可不是灌水贴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俺想只要大伙都热爱这个团队,就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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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26 20: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某个俱乐部会员离开海南了,比如阳光或苏南这样的,但是又非常关心俱乐部的发展,经常来网站和大家交流,这样的人不应该开出去吧?所以,发个帖子也要加点分?或提高精品的分数??

现在经常来这里的每个月有100个以上的帖子,也就是说每个人一年有1000个帖子,而且大部份的一年也有200个贴以上,如果这样,是不是考虑每发个贴加0.5分?每个精品贴20分(原来方案是10分?)

由于恶意灌水会被扣分,所以不用担心某些人为了得这个分乱灌水扰乱网站
本我。。。骚扰电话139-076-2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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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4-3-26 21:28:50
写得好,建议加强生财及市场发展这块的力量,但不要太过张扬,成功后再公布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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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7 01: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存下来。去单位打印出来看。长篇的偶不习惯在电脑上看。看着看着思维不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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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7 11: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有开大会以前再问个问题:
@新章程与《车友会论坛规则》、《户外活动规则》、《如何成为俱乐部会员》(《车友会论坛规则》、《户外活动规则》、《如何成为俱乐部会员》以后简称“旧章程”)的关系。
新章程通过后,旧章程废止,还是与旧章程的一部分并存?如果并存,它们之间不能有冲突。

哈哈:当然要废止,根据新章程重新修订

@八、议事规则
2、        议事由全体俱乐部会员讨论决定,与规矩有冲突的以讨论结果为准

既然讨论结果优于规则,意思是不是:新的讨论结果都可作为规则的修正。

哈哈:我是这样想的! {那么你不怕大家不遵守规则?先不遵守,然后寻求修正}但是现在要修正一点:一般的事情由秘书处和干事处决定,生死存亡的大事和规则修订的事由全体俱乐部会员决定但是由秘书处和干事处提交方案

@七、        俱乐部会员
2、        会员权力:
(3)        根据积分排名优先优惠获得现在还不可预知的服务

举例:车友会得到某个数量有限的服务。偶的积分比哈哈的积分高,因为服务的数量有限,偶的积分可以获得这个服务,哈哈的积分得不到这个服务。但是偶对这个服务不感兴趣,哈哈却非常希望得到这个服务。偶把这个服务让给了哈哈,哈哈该感谢偶?还是该感谢车友会?同样另一位俱乐部会员也和哈哈情况一样,积分还比哈哈多了一分。偶把这个服务给了哈哈,其结果是有利于车友会团结还是不利于?
这条不如改成:车友会获得某些服务权利,俱乐部会员可以申请获得该服务,当申请会员超出服务的数量时,根据积分排名优先者获得。

哈哈:你的想法很好,采用!!

@七、        俱乐部会员
1、        加入条件:
(2)        加入必须有俱乐部会员推荐,由俱乐部会员提交加入申请

有没有积分的要求?也就是说,论坛会员只有积分达到10000分时,才可提出加入俱乐部申请,还是不受10000分的限制?

哈哈:不受限制!

还有,由于因年度扣分导致俱乐部会员成为论坛会员的同学,可以立即申请加入俱乐部会员么?不可以的话,多长时间才可以从新申请?

哈哈:谢谢提醒!应该可以,说明他还在车友会,只要大家认可,就可以加入!但是是不是要有个限制,3个月后?1个月后?

被10名俱乐部会员提名删除的会员,可以从新申请加入俱乐部么?

哈哈:可以,但是肯定不能加入,因为这些人的反对,所以肯定加入不了!

(哈哈,你可能又说怎么这么多疑问?因为不太明白你的真实意思,自然多问了一些。如果意思都不理解,到时投票又是:同意、反对。可真难了。)

[ 本贴由 菠萝蜜 于 04-3-27 22:56 最后编辑 ]
BG7YBK[size=4][color=red]这5杯分别为:[fly][/color][color=green]月中仙、[/color][color=orange]醉蓬莱、蝴蝶梦、梦星尘、彩灯艳[/color][/fly][/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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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7 11: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新章程,大家的意见还没有看,就条款内容发表三点建议,供参考。
修改建议一
七1(4)从2分奋斗到10000分太困难了,因为得分的途径就是发贴和组织FB活动,按组织一次活动200分计,都要50次了。如果让本条款发挥作用,建议修改为积分达到600—1000分(具体分数请斟酌),这相对于通过介绍推荐而从2分飞跃上10000分的升级之路来说,也多少算一个平衡吧。

哈哈:好建议,可以考虑提高为大家出力的奖励分数

修改建议二
八4如果是通过网上投票,建议必须过半数才好,投票时间可以稍微延长一些,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立即决断的,秘书处可以先做临时决定,再投票决定。从车友会的性质来看,我们不应该有这样的情况。

哈哈:如果以后慢慢淘汰一两年不来网站的俱乐部会员,这个过半数是应该的,但是以前没有淘汰制后,在册的俱乐部会员已经有较大一部份不知在什么地方了,过半数很难

修改建议三
俱乐部会员必须定期(基本上每年)交纳会费。
这一条我考虑了很久,我认为,为了车友会的健康发展,这一条是必须的。俱乐部会员除了获得权力之外,更应该是车友会发展的捍卫者,应该承担起责任。论坛会员是车友会的基础,这一点必须认识清楚,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广大的会员,我们的网上论坛会是一个什么景象,应该看到我们的网上最高在线人数还不够50人。因此,如何发展的问题就是摆在俱乐部全体成员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每个成员在俱乐部中获得快乐人生的同时,也要为她的生存发展尽一点力。经济手段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式,尽管钱不多(一年也不过50—100),但可以发挥很大作用。

哈哈:会费的事情,看了大家的投票结果,好像也就一半对一半,如果80%以上同意,就可以考虑收会费

对这个问题,还可以说很多,先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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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27 21: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牛车 和 菠萝蜜 等,4/9提交的方案将采纳你们的合理意见。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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