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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ohnbrother

爱卡上看到的一篇关于杀人游戏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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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9 01: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游戏的版本太多了,这似乎和我们在大班玩的不一样。

我再介绍一种8-10个人的玩法,特点是时间短,要求的人数少(最少8个人也可以玩):

示例:参加游戏人数共10人,选1人做法官。由法官准备9张扑克牌。其中2张A,2张K,5张为普通牌。众人坐定后,法官将洗好的9张牌交大家抽取。抽到普通牌的为良民,抽到A的为杀手,抽到K的为警察。自己看自己手里的牌,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

法官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不要作弊。
  
法官说:黑夜来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等都闭好眼睛后,法官又说:请杀手杀人。抽到A的2个杀手睁开眼睛,杀手此时互相认识一下,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同盟的群体。两人共同指出一个要谋害的对象,并向法官示意(两人意见必须一致,当不一致时,法官重申一遍:统一意见!如仍不能统一,则由法官任选一位),杀掉一位“好人”。法官看清楚后说:杀手闭眼。(稍后说)警察睁开眼睛。抽到K牌的警察可以睁开眼睛,相互认识一下,两人共同指出一个怀疑是杀手的对象,法官这时给他们一个暗示(点头“正确”,摇头“NO”)。(两人意见必须一致,当不一致时,法官重申一遍:统一意见!如仍不能统一,则本轮指认作废)。完成后法官说:警察闭眼,(稍后说)天亮了,大家 都可以睁开眼睛了。
  
待大家都睁开眼睛后,法官宣布谁被杀了,同时法官宣布让大家安静,聆听被杀者的遗言。被杀者现在可以指认自己认为是杀手的人,并陈述理由。遗言说罢,被杀者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再发言。法官主持由被杀者身边一位开始任意方向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指出自己怀疑的对象(每个人都必须发言,投出一票)。
  
意见陈述完毕后,被怀疑为杀手得票最多的人,开始为自己辩解(如果出现票数持平,则再投一轮)。辩解完毕后,由法官主持大家表决(只能说:“杀”或“不杀”,不能再说观点),如果嫌疑人得“杀”票等于或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则被杀掉,否则,为辩护成功,重新一轮指认,直到杀掉一个人为止。 被杀者如是真正的凶手,不可再讲话,退出本轮游戏。被杀者如不是杀手,可以发表遗言。遗言发表后,新的夜晚来到了。

如此往复......

杀手杀掉全部警察为杀手胜,警察和良民在白天的“法庭”中杀掉全部的杀手,为好人胜。




如果是9个人玩,有一名法官的话(2A、2K、4良民),则第一轮黑夜中杀手和警察分别睁眼时只是相互认识一下,不杀人,也不指认。

如果是8个人玩(2A、2K、4良民),第一轮不需要法官,其中的任意一个人主持(该闭眼时也要闭眼),方法同9人玩法。白天在法庭中被第一个杀掉的人,充当以后的法官。
在人来人往的拥挤街道浪迹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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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7 17: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彩虹 于 03-10-5 22:10 写道:
啊.........才第一次参与,就一下子被杀了.......下回我要当杀手.......:::::::

哦,挺有趣的一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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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5 09: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游戏不错,可惜这次没有时间参与杀人游戏,下次谁发贴一定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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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8 15: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杀人游戏是不是就是“无间道”啊?
有机会一定去玩玩,可不要第一下就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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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9 16: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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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0 23: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懂什么叫“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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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2 11: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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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0 09: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玩的游戏。能很好的锻炼人的口才与辩解能力。尤其对于平时文彩很好可不善于表达的人是非常有帮助的。
士不可不弘毅, 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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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5-6-10 11:09:56
我从没有玩过,只是听过。是不是好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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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6 1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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