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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马仕

幸福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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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6: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眉眉 于 06-8-9 22:59 写道:
严厉打击相互“吹捧”!

快跑::40:






谢谢斌斌的音乐。那专辑全部是长笛诠释的古典音乐,我不会象你这样播放音乐,所以没办法一同欣赏了。

谢谢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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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6: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眼中的曹操(上)

  虽然说,男不看《水浒》,女不读《三国》。我想大概是某位忧国忧民之士担心,男人们会否因此而个个学着以武犯禁变成无政府主义者,女人们却学会了36计运筹帷幄,--岂不是天下大乱?::27:
  其实过虑了,且不说在这样一个年代,读一本老书是否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性情和人生观;就看如今男人都忙着挣钱买房买车,女人都在美容减肥健身,有点时间还得学点外语看看韩剧呢,谁有时间费神去看这大部头的老古董?::8:
  因为常常只在午饭的时候看会儿电视,而那会儿不是各类胡编乱造的古装剧就是没完没了的电视购物,所以基本上一直都停留在中央十台中午播出的《百家讲坛》。断断续续地,从大胆重说红楼的刘心武,到讲和珅的那位很有意思的纪连海老师,到现在这位品三国的易中天,都令人印象深刻。
  近来很喜欢看历史,倒也不是有意识的读,--很清楚男人对于读历史的女人之强烈敌视,呵呵。其实是无奈之举,和别人蹦迪泡吧登山旅行的目的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消遣而已罢了。我早就说过,那些在家一把鼻涕一把泪看言情剧的人群和在夜店狂欢的人群以及选择读书的人们,各自获得的精神快感其实并无丝毫差别,完全没有必要互相倾轧。而仅仅因为,所有有阅读习惯的人在今天,多半都会很失望地发现,小说这种曾经被赋予有能力影响一代人精神世界的至高地位的文学体裁,如今已沦落到成为一群小朋友的时尚武器。反倒是历史,如果你试着用更为广大甚至更为个人的目光去解读,你会发现,历史中的现实,反倒相比文学和艺术更加充满着戏剧性的魅力,这非常有趣。
  《易中天品三国》的文字版,我还只看了上集的第一部,是有关曹操的。其中,作者搜集到了许多摒弃了文艺作品之外的,各类史籍中的相关记载,很客观,很详尽,也很多面。曹操这位千百年来最为褒贬不一的历史人物,向来都是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只是无论他以英雄、枭雄、奸雄之历史形象或者文学形象的出现,他都是男人眼中的形象。可是当我读到,他那既有任侠放荡的少年时代,又有后来悲凉大气的传世诗篇;和继室丁氏那段家长里短的纠葛,且有临终时那篇絮絮叨叨的遗言。对这样一个有着如此丰富多面的个性的男人,我十分着迷。
  这就像我一直觉得的,男人最令人动容的时刻,并非是他为了理想牺牲一切并百折不挠的坚定表情,反而是,他在做出这艰难抉择之前,心中那回肠百转的牵挂和犹疑的一瞬间。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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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6 0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眼中的曹操(中)

  关于曹操,给世人最深刻的印象来自于几句话: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挟天子以令诸侯。”
  加上脍炙人口的罗贯中演绎之三国,曹操留给后世最大的一个评语--“奸”字,便自此坐实了。
  其实,第一句原话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是曹操拒绝董卓逃亡途中,路过朋友家,友不在,晚间听见朋友家人磨刀,大惊之下将一家杀了。史料中有说是那家人劫掠曹操在先,又有说人家本是要杀猪宰羊款待曹操。无论如何,曹操杀人全家的确比较残忍,但心情是悲怆的,才说出“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这句话,算做自我辩解和安慰。而这句话后来被改为“负天下人”就是罗贯中的演绎了,顿时令曹操这话显得奸险歹毒且理直气壮。
  第二句是曹操初出道时,央求当时著名政论家许劭给个评语,类似于法国大厨如能被米其林美食选中进行评定,便从此步入世界名厨行列一般。许劭本不肯,可能是被曹操央求加威逼,才说出这句既不太得罪曹操又维护了自己权威的评语。史书上说曹操的反应是“大笑”,而三国里改成了“大喜”。显然大笑更贴近曹操骄傲大气的个性,否则被别人称为奸雄还很兴高采烈,那成什么人了?其实古往今来的所谓奸雄,有谁是生来就立志要做个奸雄的?乱世风云,人的命运倏忽万变,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在秩序完全混乱的时代,做大事单单想用一颗菩萨心肠是绝对不行的,乱世用重典,这是规律也是真理。
  第三句也不是曹操说的,且原话是“奉天子以令不臣”,是曹操的谋士毛玠的建议。“挟”和“奉”还是有着本质的不同,“令不臣”的目的是主张统一恢复汉室尊严,而“令诸侯”显然是要搞霸权。
  其实,曹操生于一个并不高贵的权贵家庭,父亲曹嵩是权宦曹腾的养子,家里有钱有势但家教一般,“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但“才武绝人,博览群书,特好兵法。”
  看到这里,不由想起《大染坊》里几句名言,大致是说,对于那种天分极高的人,读书(我想这里指的是受到良好的儒家传统教育,而并非博览群书)反会令得他在开创事业之时面临过多困扰。当然,儒家学说本身就是培养忠孝之臣的文化。而人当乱世,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一味愚忠于大势已去的腐朽帝国,是不智的。从另一方面来看,似乎古往今来有所成就者,多半都有着叛逆和放任的童年,这是个有趣的现象。
  其实曹操青年时代,是立志要做一个“治世之能臣”的,从首都的副市长开始,不畏强暴执法如山,但却很快就遭遇免职,如无父保护,说不定连命都不保了。于是他彻底看清楚,东汉王朝此时已腐朽到不可救药,大乱将来。于是他不再献言献策,回家闭门读书,等待时机。
  曹操再次出山时,天下已四分五裂,董卓,袁绍,袁术,孙策,刘表,乱世英雄起四方。曹操此时的选择依然是回到朝廷,但董卓暴虐,曹操被逼逃离,在陈留得到一笔赞助,决定首倡义兵,讨伐董卓匡扶汉室,得到众诸侯响应,但盟主袁绍以及其他军阀却都无成大事之才,又互相不和,终于曹操下了决心,要自己干。
  曹操略地募兵屯田,在山东建设了一支“生产建设兵团”(易中天原话),在别的军阀忙着混战的时候(袁绍另立天子,袁术自立为天子),牢牢打下了一个根据地。接着就漂亮地“奉天子以令不臣”,一举成为大汉王朝实际上的当家人,且名正言顺。显示了一位深谋远虑的政治家的成熟大气。
  其实在那样的动荡时局,人人都有机会也有欲望想要自立,因为人的权力到达一定程度,必定会有这样的野心,曹操此时想必也有过这样的大胆设想,但是他能够不鲁莽不利令智昏,这样的气度,非常难能。
  曹操的气度还表现在他对待人才的态度上。但凡真正优秀的政治家,都是爱才如命的。曹操其实个性是非常深沉冷酷的,但他在对待人才的时候,又宽容豪爽豁达甚至风趣洒脱,他最信任的魏种,他扬言只有魏种是不会背叛他的,竟然也倒戈跑了。后来被俘,曹操却并未杀他,说他是人才,还予以任命;毕谌因为母弟妻女被张邈扣留,曹操劝他去,他跪说不去,操感动,谁知转头就跑了。后来毕谌也被俘,以为必死无疑,谁知曹操说:尽孝的人岂能不尽忠吗?也予重用。
  但他又有心胸狭窄有仇必报的一面,比如曾经背叛他还害他最欣赏的长子曹昂及猛将典韦在是役身亡的张绣,第二次拉着队伍投奔曹操的时候,曹操竟能不计前嫌予以重用。当然,这一举,不但壮大了曹操的队伍,而且令天下人看到了曹操的容人之量和仁爱之心,促天下志士纷纷来投。直到八年以后,张绣终于不明不白地死了,且二十年后张绣的儿子张泉也被杀。想到曹操可以容忍这么多年才再报复,也实在可叹。
  陈琳为袁绍起草檄文,把曹操骂的狗血喷头,后来战败被俘,曹操只说了句,骂我一个人就行了,干么骂我祖宗三代呢?陈琳谢罪,曹操也就算了,还给予任用。可是当时,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博学名士边让,不大瞧得起曹操,曹操竟然一怒之下把他杀了,还杀了他全家。这看起来非常矛盾,显示出曹操极为复杂的性格。
  不由又想起曹操的一首诗《蒿里行》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
  淮南弟称号,刻玺于北方。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诗中充满着对天下苍生的悲悯和慈爱,还有他那著名的《观沧海》《短歌行》,悲怆大气,豪迈沧桑。
  曹操,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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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6 02: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乔家大院》--看人生的进退

  三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45集的《乔家大院》,感慨很多。
  从艺术角度,我个人感觉,直到38集之前,尽管偶有小小BUG出现,但总的说来,剧情和大量人物的刻画都非常深刻细腻甚至精彩,从主要演员到小小配角的表现都令人印象极其深刻,教人看着过瘾,值得拍案!然而38集之后,就是从乔致庸从狱中放出,孙茂才不可思议地迅速变坏开始,不知为何,忽然之间,情节变化十分突兀,人物性格的转变快到不合逻辑,重要细节交待的丢三落四,矛盾仓促,难以自圆其说。实在感到纳闷。个人猜想,有没有可能原剧长度并不止于此,主创人员出于种种考虑,进行了一些删节而导致。对于这样一部精品大作,真是觉得万分遗憾。
  从人物来看,不考虑角色原型的真实历史形象,单从本剧所塑造的,乔致庸,这位充满读书人气质的商人,心怀天下却历尽艰险的一生,除了一声长叹之外,还有一些感想。
  首先,做为一位受到传统儒家文化教育的爱国者,他的仁义,勇气,和宏大的理想与气魄,非常值得我们尊重。而他做为一位商人,身上所具有的那些果敢,敏锐,过人的胆识与判断力,以及做为一位管理者,那充满个人魅力的个性,令人折服。同时,做为一个浑身洋溢着激情的男人,他聪明,率性,充满活力,并且深情,又令人着迷。
  但是,为什么在他主掌乔家生意的前十年,尽管乔家的招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大和彰显,但却也因为他,乔家的命运屡次被置于生死存亡的边缘?又为什么他的宏大理想在现实面前屡屡碰壁,他的努力和成就似乎总象是一场镜花水月?反而在他交出生意赋闲在家,挣扎于英雄无用武之地的痛苦之中的后几十年里,乔家的生意却达到了历史上最辉煌的巅峰?人生的进与退之间,为何如此玄妙?
  我想,他最大的问题在于两件事:一是他的性格中,生来具有那种一旦认定了就绝不回头的极其强烈的自信心,而如佛家所说,这种执著,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的智慧。他太想要实现他心中那伟大的理想了,以致于忽略了其他需要权衡的问题,这理想本身并没有错,但世间成败,关乎天时地利人和,并非仅仅对错这样简单。二是他并没有看清楚,无论是一位商人,还是官吏,或者其他行业阶层,身处治世与身处乱世,所面临的责任和义务并不相同。清平盛世,秩序平衡,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心怀天下,也有机会成就伟大事业;然而如身处乱世,一切秩序都被打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最需要的,是清醒的头脑,睿智的目光和对时势的审视。清朝晚期,是近代历史上,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最为腐朽混乱和危险的年代,乔致庸生于这样的时代,身为商人,却妄图用一颗博大而纯善的心去做一件在盛世都不一定能够完成的伟大事业,这件事本身就意味着悲剧。
  此外,从一个女人的角度去看,虽然乔致庸这样一个男人,拥有着令人不由自主地被吸引的个性与魅力,但其实,真的爱上这样一个人,并不是件幸福的事。他太执著于他自己的理想了,他甚至可以为之牺牲自己的生命,但却从没想过,一个人活在这世间,他的生命并不仅仅属于他自己,他的命运直接影响着许多人。他太任性,从某种意义来说,他其实是自私的。我还是坚持,真正的大勇不是一逞血勇,而是为了爱为了更大更深远的原因,能够隐忍能够坚持能够有所舍弃。--我更欣赏这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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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6 02: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操非常人.
蓝是那么的天,白是那么的云,灿烂是多么的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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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6 08: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马仕 于 06-8-16 02:01 写道:
  三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45集的《乔家大院》,感慨很多。
  ... 此外,从一个女人的角度去看,虽然乔致庸这样一个男人,拥有着令人不由自主地被吸引的个性与魅力,但其实,真的爱上这样一个人,并不是件幸福的事。他太执著于他自己的理想了,他甚至可以为之牺牲自己的生命,但却从没想过,一个人活在这世间,他的生命并不仅仅属于他自己,他的命运直接影响着许多人。他太任性,从某种意义来说,他其实是自私的。我还是坚持,真正的大勇不是一逞血勇,而是为了爱为了更大更深远的原因,能够隐忍能够坚持能够有所舍弃。--我更欣赏这样的男人。

这就是成熟男人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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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8 01: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年的美食

  昨天去超市,忽然看见芋头,仔细端详了一下,个头小小的,有圆的,还有一头圆一头长--状如大力神杯模样的,断定这些芋头当是北方血统,而非南方那些紫色有如基因变异了一般的巨型芋头,立刻买了两斤。回家蒸了,蘸着白糖,坐在微风中的沙发上,一边吃,一边回想着很多年以前的那些快乐时光。
  那年月,一个礼拜还只能休息一天,妈妈要么洗衣服要么备课改作业,爸爸睡个懒觉起来(这方面我完全继承了他),喜欢骑着自行车出去,回来时,车把上挂着玉米花生或者红薯和芋头,闻着热烘烘的香气等待这些东西出锅的那段时间相当漫长,简直无法忍受。
  现在想来,这样的情景应该是在秋天,而春天的时候,是槐花和榆钱。我家楼下就有棵三人抱的老槐树,夏天的晚上,人们常常带着蒲扇和小板凳在树下纳凉,有如朴素的小型PARTY,好像那时候的人,性子要慢些,日子也过的闲适而悠长,不比如今这般争分夺秒。在槐花盛开的时节,人们就会用绑着钩子的长竹竿去摘那一咕嘟一咕嘟的白花,小孩子们拉着纱巾在下面接着。具体的做法我不大记得,应该是和上面来蒸,榆钱的做法和它也差不多吧,我想。但我记得,这些味道特别的食物对于我的吸引力远远比不上红薯和芋头,所以我对于我母亲表现出来的那种充满浓烈怀旧感的激动与感慨,直到现在都印象深刻,--也直到现在,才真的能够理解。
  我从小就不喜欢吃饺子,因为我母亲太喜欢吃饺子了,差不多每周都要包一两回。而我一直到很大了才明白,对于他们那代经历过饥饿的人来说,饺子这种原先只在过年才能吃到的食物,是提醒他们终于过上了富足生活的最显著的标志,比如一个梦想:等生活好了,天天都可以吃上饺子之类。
  上中学以后,学校门口各种各样的小吃摊子,凉皮凉粉凉面豆腐泡夹烧饼,解决掉了多少餐晚饭。前两天我照寂默给我写的单子,自己学着包馄饨,居然味道相当不错。和大黑边吃边聊起各自对于馄饨的回忆,记得那时候只有一早一晚的时候,十字路口,会有一个老汉挑了馄饨扁担来卖。永远都记得,在冬日的夜晚,下了晚自习,呵着气搓着手跺着脚,眼看着锅盖一掀,顿时热气腾腾,馄饨熟练地被盛到碗里端至小矮桌上……那是多么令人怀念的情景啊。看《笑傲江湖》,莫名地一直对那莫大先生存有特别的好感,想来定是和这段记忆有关。
  说起来,如今再也难寻的好味道还有西瓜,几毛钱抱只大西瓜回家来,又沙又甜,吃半个,剩下半个用纱罩罩上,留到晚上吃。乌黑大个的西瓜子吐在报纸上,洗了在窗台上晾干,过年的时候,姥姥用大锅煮了来做春节的零食。
  中学的时候有个心心相印的好朋友Crystal,非常善良而美丽,我们一起做梦贪玩并真诚地相信人生是浪漫的,同一个班却常常要写信来表达那些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心事,小女孩儿的友谊总如同初恋一样纯真而易碎,分分合合到了毕业,如梦方醒,在一个雪天的傍晚,在校门外的小路上约定,希望有一天两人能够吃着糖葫芦一起漫步在北京的街头。后来真的实现了的那一天,是我们读大一的那年冬天,是个寒冷的雪天,被白雪笼罩着的北京,看起来格外纯净。我们在西直门的375路车站等车回各自的学校,站旁有个卖糖葫芦的汉子缩着脑袋冻得直跳,看见他,我们彼此看看,就笑了。如今天各一方了,偶尔想起那白色世界里红彤彤的冰糖葫芦,便觉得那情景仿如昨日。

[ 本贴由 爱马仕 于 06-8-18 01:27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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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8 08: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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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由 长笛 于 06-8-29 17:04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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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1 22: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念26号楼

   大概还是人最缺过什么就最向往什么。我从小没住过平房,所以最梦想有院子的家,觉得抬头就能看见自己的一片天空,是多么奢侈的生活。记得小时候老是搬家,虽然家越来越大,家里的房间越来越多,可是直到现在,梦到童年旧事,场景却总是我记忆中的第一个家。

  那是爸爸厂里分的房,是那种俗称“双面楼”的,红砖外观,深枣红漆的木头窗户,高只有三层,没有阳台,有三个单元,一层四户。记得我家是简称“北五栋”的临街第一栋,26号楼。七八十年代全中国的家属楼几乎都是这个样式。--代表了中国解放后差不多整整四十年的建筑风格。现在很难看见了。祥鹏公司后面的西坝路上,云南白药厂旁边有个叫做“创库”的文化社区,类似于北京大山子的798工场,就设在一个还残存了一批这种双面楼的院子里。这儿聚集了不少昆明的艺术家和他们的画廊,也有餐馆和酒吧。我每次去,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记忆当中的那26号楼。

  我家住一单元2楼,最西边。那是个两居室的套间,里间一床一柜一张三屉桌和一对沙发,是父母的卧室兼客室以及书房;外间一张大床是姥姥带着我和寂默睡,窗下有张榆木方桌,有些年头了,白天是餐桌,晚上是我和寂默写作业的书桌。每个房间都有两个窗户,夏天的午后,睡醒一觉,躺着发癔怔的时候,看见窗外大树的叶子,纹丝不动,只有知了叫个没完。那时候觉得童年可真是漫长。没有想到,二十多年就这样一晃而过了。

  那时候,最喜欢竖着耳朵听楼下的叫卖声。听见卖凉粉儿和爆米花的吆喝是最兴奋的,豆腐和猪血之类的就没什么兴趣,--我家不吃猪血,而买豆腐是姥姥的事儿。记得那时的凉粉儿黑乎乎的,是用脸盆扣出来的,载在自行车后座上,骑着满家属区里转,跑的挺快,刚听见一声吆喝,必得马上跟姥姥要了钱抓只碟子冲下去,稍微慢了,就不知要追出几栋楼去了。而爆米花就从容的多了,因为它是驻扎式的,在路边支开那些神奇无比的家什,往往一爆就是一个上午。附近的小孩儿用盆子盛了大米或者玉米,排着长队等候。加工费一分钱,如果再加一分钱就可以搁上糖精,但是好像我和寂默从未吃过带糖精的爆米花,不知是因为省俭,还是母亲那时就知道糖精有害健康。反正我们都很佩服爆米花的小贩一手拉着风箱一手转着铁葫芦的高难度动作,还练习过。不亚于后来对于老顽童双手互搏术的敬仰。而捂着耳朵待一声巨响之后,眼看着沿长长的帆布筒子,自己的大米变成了松脆的米花,哗啦啦地倒进小盆子,那种充满刺激的快乐,简直无法形容。当然,和所有同时代的孩子一样,我对于卖破烂儿,也充满了狂热的兴趣。就不赘叙啦。

  我家一进门的右手有个小厨房,人总是有着很奇怪的记忆力,现在我对那厨房的印象,就只记得灶台墙上糊了很多报纸,那报纸虽然浸满油烟,却很多年都没换过,所以那报纸上的标题我都还记得,其中一个是关于“批林批孔”,要打倒孔老二。我那时根本不懂什么叫做“批林批孔”,谁又是孔老二,但竟然一直记到了现在,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关于那个时代的特征,我想,大概还有每天早八点、下午两点半、傍晚六点半的广播,上班以上班号结束,下班以下班号开始,为时半个钟头,早上是东方红,下午的先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后来不知何时改成了流行歌曲,等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一放完,上班号就会立刻响起,就是说一放这首歌就意味着差不多要迟到了。而迟到,是困扰我从童年到成年,直到我下决心辞去工作为止,这整个人生阶段的一个噩梦。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一听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首歌的时候,就立刻感到火烧火燎的紧张。这些音乐构成了我在26号楼全部童年时光的背景,前些日子看电影《青红》,里面就有些无比熟悉的情景,后来知道王小帅也出自于军工厂家庭,就觉得难怪。不过通过这种方式去看,感觉那些日子真是奇异而荒诞,笑着叹息,再小些的孩子,可能永远也无法理解这样的童年,可那就是我们的童年。

  关于26号楼那段岁月的深刻记忆,应该还有地震。半夜里床晃,油瓶子掉在地上打碎了,迷迷糊糊中被父母拉着冲下楼,站在马路上直发愣,不知道害怕,只觉得好玩。还记得,不顾父母的苦劝,姥姥硬是坚持冒着生命危险冲回家,把她那一只印着天安门的灰帆布旅行袋给拎了下来。难为她一双小脚,可真是倔强啊。而那段住在地震棚里的日子,不用说,简直就是全体小孩子们的狂欢节。

  我家虽然有独立的厨房,但厕所却是要和隔壁丁阿姨家合用的。丁阿姨是个极爱干净极要强的利索女人,有三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分别叫大毛二毛三毛。因为两口子都是工人,所以他们家虽然人多,却只分到了一套俗称“一间半”的房子。所谓一间半,就是里屋小的只放得下一张双人床,并且没有窗户,只能算半间。没办法,就只能三毛支张小床睡在外间墙根儿,而大毛二毛都住到了地下室。那时每栋楼每个单元都有一间地下室,堆放一些各家的杂物。我们那单元的地下室被隔成里外两间,外间依然堆些杂物,里间就是大毛二毛的卧室和书桌,白天黑夜都靠一盏灯泡照明,很多年,直到大毛考上大学二毛参军走了为止。现在想来,感叹他们真是艰苦,但那个时候,我却只知道,地下室是我最最喜欢去玩的地方。丁阿姨家没有姑娘,我们家却只有两个女孩儿,爸妈工作忙碌总是晚归,我和寂默就常常泡在他们家,做功课,吃饭,和三毛一起闯祸,丁阿姨和大毛二毛三毛待我俩亲如母女情同兄妹。

  后来,爸爸当了厂长,我们家搬到了文化宫附近的新房子,新房子很大有四房一厅还有三个阳台。过年的时候,我和寂默回26号楼去给老邻居们拜年。我那时尽管还只有十岁,却已经觉察到,丁阿姨夫妇的笑容里有着不同以往的拘谨和客气。只有三毛还跟从前一样地和我们打打闹闹,无拘无束……从他们家出来,我心里难过又怅然,久久无法释怀。踩在布满我童年脚印的积雪的小路上,看着满地红色鞭炮的碎屑,回头看看那个熟悉的窗台,心中无限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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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08: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勾起童年诸多回忆,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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