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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扬明 于 08-5-8 04:12 PM 写道: 钱是小事,但不能让组织者留汗留血还留泪!!基金本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只要花的应该没什么不可以的,假如基金不能承担,那么需要组织者统一来承担,这个活动的组织者有四人,号号、扬明、香奈尔和姣姣,虽然号号工作原因没来,但做为活动的组织者应该参与A这费用,而不是让主动垫钱的组织者一人来承担,虽然姣姣同学愿意一个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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