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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9 2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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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海沉浮
作为主管经济的海南第二号人物雷宇,对汽车事件当然负有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对于他的际遇,人们还是会禁不住生发出一种“出师未捷身先死, 常使英雄泪满襟”的悲情与慨叹。
雷宇,广西横县人,生于1933年,少年从军,曾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复员后,被保送上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分配到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系统工作,是共和国较早时期自已培养出来的经济人才。文化大革命后,随原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兼哈尔滨市委书记任仲夷,调往辽宁工作。任仲夷任省委书记,雷宇在其手下任省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以后,又随任一同调往广东,仍任原职。可以说,在相当一段时间里,雷宇一直是任仲夷身边的一名高级幕僚。期间,曾受命到海南进行调查研究。在他向中共广东省委提供的调查报告中,对如何加速开发建设海南,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很有价值的政策性建议。之后,由于省长刘田夫的力荐,于1983年出任海南行政公署主任一职。
雷宇以他过人的才智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很快在海南掀起了一阵阵加速开发建设的热潮。胡耀邦总书记视察海南时,对雷宇的工作称赞有加,并瞩意由其担任海南的第一把手,全面挑起领导海南建设的重任。但后来由于任仲夷的不表赞同而将此议作罢。
任仲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政治家。他那深厚的思想理论修养,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在中国政坛上一向为人称道。正是他,领导广东人民充分利用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开了改革开放之先河。他之所以不赞同雷宇出任海南区党委书记,担当第一把手,应该说主要是出于对雷的爱护。他对雷宇是太了解了,但他更加了解中国官场的复杂和凶险。雷宇思想敏锐,工作踏实,为人直爽,作风廉洁,这都是他实实在在的优点。但他锋芒太露,不大在意或不屑于在意中国官场上一些游戏规则。这不能不说是他的一个致命的缺陷。他后来的仕途陷落,也许正是任仲夷当初想细心防范,而又防不胜防的一种结果吧。
但人们还是要问,对雷宇的这种处置难道是公平的吗?他不是第一把手,出了乱子却要他负主要责任,这本来就有失公允,就“汽车事件”而言,主要责任者也并非雷某一人。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事件发展的过程中,雷宇虽说是始作俑者,但他也曾不止一次作过防止事件发展的努力,甚至曾亲自下令有关部门停止办理汽车进口,但均未能凑效。因为签发进口批文的,己不是一支笔,而是好多支笔。而最后最大的那批订货,则是由他上头的那位第一把手亲自拍板,亲自布署的。而恰恰此时雷宇正在外地公干,未有直接参与其事。但在“中央调查组”到来之后,雷宇却一力承担责任,从不诿过于人。而某些人则不同,或装聋作哑,或故作糊涂之状,因而没有受到追究。更有甚者,如作为雷的第一付手的孟某,他签发的进口批文最多,而在“中央调查组”面前,却装成一个被排挤被打击的无权者,反戈一击,立了大功,并受到重用。但假的就是假的,当孟某后来官升付省长之后,终于东窗事发,以贪污腐化之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雷宇之所以惨遭厄运,可能还隐藏着另外的原因。从“汽车事件”一开始暴露,广东某大员就放出话来,非要把雷宇整倒不可,演了一出“老子告儿子”的闹剧。这件事在广东政坛上几乎无人不知。雷宇与这位顶头上司之间究竟有何过节,记者不得而知。但有一则小道消息在当时流传甚广。据说这位大员的夫人,有一个在新加坡经商的弟弟,海南开放之初即前来寻找商机。此事事前已有人给雷宇打过招呼,请他务必给予关照。雷宇可能是太过粗心了,只是例行公事地把这件事交给了有关部门去办理,并未特别用力,结果使这位有着特殊身份的商人空手而归。后来, 那位大员及夫人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这个传闻的真实程度如何,记者无从查实。但这位大员对雷宇抱有成见,却是不争的事实。
被罢了官的雷宇,独自一人带着与来时同样简单的行囊,悄悄地离开了他曾经那么热爱和眷恋的宝岛。他没给她留下什么高楼大厦,也没留下什么纪念性的工程,甚至连一个亲笔题字或题词都没有留下。但他却留下了一种精神,一种热爱宝岛并愿意为她奉献一切的开拓进取的精神。一次,港澳地区的省人大代表视察海南,座谈时,代表中一位老者就十分动情地说∶“雷主任谈起海南的情况,如数家珍。他不愧是海南人民的真正儿女,百姓眼里的好官。”雷宇下台之后,有人提议把他的生灵送进[五公词],列为‘六公’,以兹纪念。[五公祠]是海南的一处名胜古迹,建于清光绪年间,用以记念唐、宋年间,被贬谪流放海南的李纲、赵鼎、李光、胡铨、李德裕等五位历史名臣。雷宇虽非流放海南,但却为海南而被罢官,人们有理由永远地怀念他。
荒唐判决
原《海南日报》总编辑关欣的离奇被捕和判刑,堪称中国司法史上一出极为荒诞的闹剧。
报社属下有一个公司,也曾参与汽车贸易。“中央工作组”根据某些人的举报,便下令以‘贪污’罪将关欣和公司总经理曾某实行逮捕。但后来经过抄家、查账、外调,均未发现此二人有一分一毫的贪占行为,这使办案者十分为难。此时,坐镇海南配合办案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某副院长,便以司法权威的身份出来说话,为工作组排忧解难。他说,贪污不一定要拿钱,也有不拿钱的贪污,这是新形势下反贪斗争的新特点。既然有了如此高超的理论支持,这起具有新时期新特点的‘贪污’要案就这样定下来了。
法庭审判是公开进行的,记者有幸现场采访,身临其境,真可谓大开眼界。可容纳上千人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门外窗外还涌动着数不清的人群。庭审程序开始了,先是公诉念完了罕长和不知所云的‘起诉书’,接着便是被告人掷地有声的答辩,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他反问道∶“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一种分文不取的贪污犯吗?”两位律师也为被告作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我注意观察周围的人群,他们中有很多是报社的员工,此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流露出一种会心的微笑,似乎是在预祝着他们老总的胜利。
但人们还是太过天真了。据说工作组在看完庭审的录像后,竟气得暴跳如雷。于是决定给关某换上另一顶‘玩勿职守’的帽子。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他们就是以这个‘莫须有’的罪名,判处关某五年有期徒刑,并变相地剥夺了其上诉的权利。因为省高院的领导就在现场办公,这边的上诉书还没交上去,那边的‘驳回上诉’的文书已经做好了。律师曾就此事提出抗争,指出这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但法院未加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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