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号 发表于 2009-3-1 21:06:58

大事:网站不仅要备案,BBS还要进行专项申请!

接到托管商通知,所有海南的网站服务器已经陆续开始实施:BBS也要进行登记才能准予运作。特别是两会期间将会严查。

公安局会要求托管商将没有电子公告牌备案号的论坛关闭,如果没有关闭的话,被公安局查出,直接接服务器扣留,严重的话要人到公安局处理。

互联网电子公告(BBS)申办手续详见附件。

相关资料我会找各位拿,然后整理提交给通管局,请各位予以配合。

http://www.hnca.gov.cn/txglj/bszn_info.jsp?info_no=190

[ 本贴由 号号 于 09-3-1 21:28 最后编辑 ]

号号 发表于 2009-3-1 21:15:29

这个是佛山的案例,我们还没到这个程度,真要这样了我们也只能接受。

尊敬的客户:
  接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网监大队通知:为了净化网路环境,整顿我区今年以来有害信息突出的实际情况,从2007年9月20日起,对我区IDC机房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进行整治。
  整治范围包括托管在我区IDC机房的服务器和虚拟主机服务器在我区IDC机房的网站。整治内容:检查所有IDC主机和虚拟空间中的电子公告服务,包括所有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未经专项批准和专项备案的不得擅自开设电子公告服务;对于已经获取专项批准和专项备案的电子公告服务,必须落实管理工作,并且达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要求。对未经专项批准和专项备案,或者无法落实安全管理要求的,应立即整改;如暂时无法落实整改工作的,应暂时关闭电子公告服务,直至落实所有措施并通过公安局网监大队检查后方可重开。对于未符合条件仍继续开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通知电信部门给与暂停互联网服务,出现有害信息的将依法暂扣服务器调查取证,并要求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法追加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对电子公告服务的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 对信息内容进行先审后发;
  四、 保存六十天以上日志记录;
  五、 为公安机关提供检查账号;
  六、 指定专人和公安机关保持二十四小时联系,及时排除有害信息。
  为了配合公安机关本次整治工作,也为了贵单位网站不会因为本次整治而停止服务,我公司将暂停贵公司网站的电子公告服务。
  贵单位需要继续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的,请根据公安机关对电子公告服务的安全管理要求,到公安局网监大队办理专项审批工作,在取得专项批准后我公司将立即为您重开服务。我公司已经为您的网站提供六十天的日志记录保存服务,贵单位只需针对其他几点要求开展审批工作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号号 发表于 2009-3-1 21:17:44

最近两次的断网都和公安局查到违禁帖子,通知托管商采取措施后,影响到我们车友会论坛的。
两会期间,检查将会更严格。必要的话,两会期间将启动发贴审查制度。也就是说,所有发帖和回帖必须要斑竹审核才能发表!

号号 发表于 2009-3-1 21:18:52

建议理事会近期召开相关会议,整理完善论坛违禁关键词,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

修歌 发表于 2009-3-1 22:02:59

好的

周内找个时间聚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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