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 发表于 2006-4-30 01:00:41

质疑

就《海南天涯自驾车友会版主章程》这个东西提几点质疑:
本人非常支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新一届理事会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作风也十分欣赏,但我觉得任何法规的建立都必须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法规要具可行性,《版主章程》应该算是咱们车友会里一部比较重要的法规吧,而且是管“干部”的法规,可就这样一部法规,我感觉有下面几个问题:
1、我不知道理事会是怎样讨论的,但这个东西为什么不提交俱乐部会员或者斑竹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后再发布呢?
2、个人觉得这个东西里面的很多条款不可操作,错漏很多
如:“3、工作失职的,给予警告、减少威望及至撤销职务的处分,处分情况以公告形式在《主论坛》版公布(具体详细条款见第十一大条)”,可我找遍全文只有“第十大条”

3、在理事会宣布自2006年4月27日起正式实施的这个《海南天涯自驾车友会版主章程》里却有很多不是天涯自驾车友会的东西,特别是“版主守则”这一章,这不是让人家笑话吗?
版主守则:
      第三、珍视筑意会员的作品,尊重作者的劳动,不得有心存轻蔑,嘲讽讥刺之行为;

       第七、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筑意会员,不得有重男轻女,重女轻男之行为;

引用别的网站的东西改都不改一下就直接拿来发布实施,理事会的这种做法也太草率.

4、咱们车友会的全称一直是叫“天涯自驾车友会”吧,为什么在全称的前面加上“海南”二字呢?难道真的是理事会把自己的名字弄错了?

[ 本贴由 海浪 于 06-4-30 01:20 最后编辑 ]

蓝普 发表于 2006-4-30 02:03:35

新理事上任后做事比较积极,本人表示赞赏。
但这个版规确实有些东西不切实际,估计是虚拟网络里抄来的!
:lol:1:1、预计超过五天不能管理版务者,请务必到版主区请假,请假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超过15天;
这里是工作单位?怎么执行?有专门的理事负责监控斑竹?
2: 1、无特殊原因,未履行请假手续连续5天不登陆论坛或连续5天未在任职版块发贴。
我查了所有的斑竹,没有一个做到在任职的论坛发萜间隔不超过5天,你们先把现在的斑竹都先开除不是更痛快?
3: 6、保证出勤:每两天,至少要在论坛维护自己的版面内容累计一小时以上。所谓维护是指发贴、回帖和行使版主权力,保持本版新帖的更新率,开拓引领本版的发展,持续提升本版的人气。强调一点,最基本的职责是尽可能回复每个会员的新帖。
这条也是笑话,我都不想多说了....
4:8、每月由斑竹评出本版块的精品, 评出三个本版最优ID按1、2、3名各20、15、10分,由斑竹的经费中给于分分奖励
去查查开坛以来所有的精品帖是多少?天涯都不敢吹这么大的牛....

唉!不说了.......千万别把理事会当成董事会,当董事是要投资的
:D:D

虎头蛇尾 发表于 2006-4-30 08:23:07

蓝普说得对,车友会不是企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按企业的标准来制订管理制度。有所为有所不为,主要还是有所不为,无为而治。本来就是玩,弄太多的条条框框,一不小心就碰上高压线,就不好玩了,不好玩就会找别的方式或别的地方玩。其结果恐怕与制订这些制度的初衷相去甚远。

大海 发表于 2006-4-30 08:37:05

谋其位,专其职,首先要肯定俺们新理事的工作,毕竟是触及了一些以前不曾触及的领域,:lol::lol::lol: 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用词和条款固然不妥之处,但也未必不可,改进就是了。说到章程和条框,哪届理事制订出来的章程是没有问题的?::38:::38:::38:::38:。要不要和斑竹讨论投票,就看理事会自己的决定了。不过正如海浪和兰普说的,个人觉得有的条款确实需要改进些可能更适合论坛。。。::40:::40:::40:

菲菲牛 发表于 2006-4-30 09:01:19

我还是自己检讨一下自己吧~~
没想既要管理好车友会,又讲究不能严格要求,实之为难。
原想整体的框架制定好了,大家可根据实际情况来添加内容~~
我在几个原理事的回信上也写到“ 我在想,一个团体组织,没有一个完善的规定,就没办法让众多团员遵循,及付注行动,所以原谅我们的借鉴。因为,我们的能力还是稍有点欠缺。但相信我们会做得很好的。多谢支持与理解!”
如果这些条条款款着实让大家感到坐立不安,无法实施,那我们还是会接受你们的建议,需要改进的,我们会去完善~~
我们的目的不是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上的,大家意见一定要统一,达成共识,坚持以车友会为主,建立完善和谐的团体精神。
谢谢你们所出提出的意见~~

宝华 发表于 2006-4-30 09:07:43

蓝普 于 06-4-30 02:03 写道


4:8、每月由斑竹评出本版块的精品, 评出三个本版最优ID按1、2、3名各20、15、10分,由斑竹的经费中给于分分奖励


其他不发表议论。
个人出来解释这一条,因为这一条是我在理事会会议上提出来的,后来理事会集体通过的。
按原规则,每个季度拨给斑竹的300分不是奖励给斑竹的,是用来奖励那些在本栏目发好贴做好事的同学的,可是大家看看过去一两年的情况,除了虎头经常奖励发贴的会员外,有多少个斑竹是把这300分奖励给这些积极会员的的?普通会员俱乐部会员对斑竹这种囤积积分的行为很有意见,都认为斑竹光拿分不干活(当然,事实并不全是这样。)所以我在理事会会议上提议每个月由斑竹从这300分中拿出一部分奖励本栏目斑竹认为是“精品”好贴(这个精品标准当然不能和天涯社区相提并论,而是由斑竹自己认定)或积极发贴的同学,这样有利于斑竹和普通会员拉近距离,才能激发大家发贴的积极性,才能活跃论坛的人气。
栏目有一个以上的斑竹可以轮流一个月来操作这件事情,象容儿大海这次就搞得很漂亮。
不知道这条解释清楚了没有,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我们会积极改进,欢迎大家多多提意见。:)

[ 本贴由 宝华 于 06-4-30 09:13 最后编辑 ]

大海 发表于 2006-4-30 09:12:08

宝华 于 2006-4-30 09:07 写道:
蓝普 于 06-4-30 02:03 写道


4:8、每月由斑竹评出本版块的精品, 评出三个本版最优ID按1、2、3名各20、15、10分,由斑竹的经费中给于分分奖励


其他不发表议论。
个人出来解释这一条,因 ...
谢谢理事的鼓励,偶也支持这一条

海浪 发表于 2006-4-30 14:51:36

菲菲牛 于 06-4-30 09:01 AM 写道:
如果这些条条款款着实让大家感到坐立不安,无法实施,那我们还是会接受你们的建议,需要改进的,我们会去完善~~


我说的有些条款不具操作性,意思并不是说因为这些条条款款让大家坐立不安而无法实施.而是说有些条款不切合车友会的实际,不要一字不漏的照搬别人的东西.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
没有人会因为这些条款而坐立不安.更不要理解为我是因这些条款坐立不安而提出质疑,理事会或者理事们如果有这样的想法那是非常危险的。
理事会把一个错漏百出、不切实际、照搬别的网站的东西连改都不改、甚至连车友会的名字都弄错的东西发布实施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对各位斑竹的不尊重。
理事会是服务于俱乐部而不是领导俱乐部的,不要试图在这里把自己当成领导者,更不要把自己与斑竹、俱乐部会员对立起来,设你们我们之分。在这里没有谁领导谁的说法.说白了,在这里谁都领导不了谁,不好玩大家会不来玩的。正象虎头所说:“其结果恐怕与制订这些制度的初衷相去甚远”。有些话本来不想说,有人会说我不当理事了,还在这里指手画脚.
就算是我多管闲事吧,请理事会或者哪位理事解释一下我提的几个问题。

[ 本贴由 海浪 于 06-4-30 23:58 最后编辑 ]

柠檬 发表于 2006-4-30 14:58:29

虎头蛇尾 于 06-4-30 08:23 AM 写道:
蓝普说得对,车友会不是企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按企业的标准来制订管理制度。有所为有所不为,主要还是有所不为,无为而治。本来就是玩,弄太多的条条框框,一不小心就碰上高压线,就不好玩了,不好玩就会找别的方 ...
虎头说的这个是理...

波音777 发表于 2006-4-30 22:11:20

宝华 于 06-4-30 09:07 写道:
蓝普 于 06-4-30 02:03 写道
4:8、每月由斑竹评出本版块的精品, 评出三个本版最优ID按1、2、3名各20、15、10分,由斑竹的经费中给于分分奖励
其他不发表议论。
个人出来解释这一条,因 ...
其他不发表议论。
个人出来解释这一条,因为这一条是我在理事会会议上提出来的,后来理事会集体通过的。
按原规则,每个季度拨给斑竹的300分不是奖励给斑竹的,是用来奖励那些在本栏目发好贴做好事的同学的,可是大家看看过去一两年的情况,除了虎头经常奖励发贴的会员外,有多少个斑竹是把这300分奖励给这些积极会员的的?普通会员俱乐部会员对斑竹这种囤积积分的行为很有意见,都认为斑竹光拿分不干活(当然,事实并不全是这样。)所以我在理事会会议上提议每个月由斑竹从这300分中拿出一部分奖励本栏目斑竹认为是“精品”好贴(这个精品标准当然不能和天涯社区相提并论,而是由斑竹自己认定)或积极发贴的同学,这样有利于斑竹和普通会员拉近距离,才能激发大家发贴的积极性,才能活跃论坛的人气。
栏目有一个以上的斑竹可以轮流一个月来操作这件事情,象容儿大海这次就搞得很漂亮。
不知道这条解释清楚了没有,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我们会积极改进,欢迎大家多多提意见


好像很有针对性的,不理解,请宝董再详细解释下。
作为各个版块的斑竹,尽管对版块的管理不尽相同,但是都希望把自己的版块做得更好。04年我奖励了会员互助的来自大家评选的热心会员。http://www.hainan-car.com/bps/viewthread.php?tid=23903&highlight=%C8%C8%D0%C4%BB%E1%D4%B1%2B,05年我奖励了参加羽毛球比赛的会员和还有发贴组织羽毛球的会员。http://www.hainan-car.com/bps/viewthread.php?tid=37912&highlight=%B1%C8%C8%FC%2B。也许有时在管理这个版块的工作上,我确实做的很不够,但是对积分却从来没想过要囤积(互助版块的帖子也挺多的,我隔几天就会整理帖子,删掉前几个月已经关闭的帖子或没人回复的空贴,难道这样赚分也有过错)。就事论事,搞一次大的送分活动确实很吸引人的眼球,也促进大家的关注,但是对很多新来的同学送分,对大家在互助版做出的对大家有益的事,我都会积极关注的 ,但是这些只能算是个人行为,也没啥好说的,干脆以后不要发工资了由理事会直接奖励给个人吧。想必还是会有普通会员或普通俱乐部会员有意见,那么就请理事会来解释把。

[ 本贴由 波音777 于 06-4-30 22:55 最后编辑 ]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质疑